Page 137 - 《社会》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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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2·1

           康的 关 联 机 制 。 这 一 理 论 最 早 可 追 溯 至利 伯 森 提 出 的 “基 本 原 因 ”
           (basic causes), 他认为, 对因变量产生持久影响的可被称为“基本原
           因”。 一种机制的影响下降会促使其他影响机制出现或原有机制的作用
           变 得 更 加 突 出 ( Lieberson,1985:188)。 随 后 豪 斯 (House,et al.,
           1990,1994)及其同事将其应用于健康领域,强调社会经济地位与死亡
           率之间可能存在一种持久的联系。但是,“基本原因”在以上研究中仅是
           一个非常笼统的概念,没有学者明确指出在干预机制被消除的情况下,
           究竟哪种基本原因仍然能发挥影响。
               为回应这一问题,林克等人在 1995 年正式提出了“根本原因理论”
           (fundamental-causes theory)(Link and Phelan ,1995)。这一理论的基本观
           点是,社会条件( social condition)而非医学、自然或生物条件,是人们健
           康分化的根本原因。 他们强调,虽然医疗技术日新月异,新机制不断更
           迭,但人们拥有的社会条件对医疗健康质量的作用是持续且稳定的。 换
           言之,无论影响健康的近端因素如何变化,社会性因素总能通过影响这
           些近端因素进而影响个体的健康状况。 鲁特菲和 弗 利兹 (Lutfey and
           Freese,2005)对根本原因理论进行了延伸和扩展,他们在糖尿病患者门
           诊进行了为期 1 年的民族志调查, 发现了一系列影响病人获取高质量
           医疗资源和服务的具体机制。 其中大多数机制有利于社会经济条件优
           越的患者,比如,优势阶层的人更可能理解医生的建议,更容易筹集疾
           病治疗所需的各类医疗资源。 因此,他们将社会经济地位视为健康不平
           等的“元机制”(meta mechanism)(Lutfey and Freese,2005)。 根本原因理
           论 也 因 此 成 为 国 内 健 康 分 层 领 域 的 一 个 基 础 性 理 论 (焦 开 山 ,
           2014,2018;焦开山、包智明,2020;王甫勤,2011,2012,2017;洪岩璧、刘
           精明,2019)。
               总体来讲, 根本原因理论将健康研究置于更为宏大的社会不平等
           情境中,将视域转向社会分层与不平等。 此前,关于社会经济地位和疾
           病/健康之间的研究一直被医学和流行病学所主导。 社会经济地位通常
           被认为是一个与因果无关的、不重要的控制或调节变量。 它仅仅是健康
           因果链的起点,干预后续的健康风险因素,尤其是健康风险行为被赋予
           了突出地位。 但结合近几十年的实际情况来看,随着社会发展与医学技
           术的进步, 某些风险因素的降低或消失并没有削弱社会经济地位与健
           康之间的稳定联系。 这说明,特定的干预机制仅在特定时期通过健康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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