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7 - 《社会》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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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2·1
然他们的户口仍为农业户口,但有着与其他群体不同的特征,就业流动
对于他们而言并不是简单的工作更换、地点变动(杨雪、樊 洺均,2019)。
(3)重点关注外出务工 3 年以上的农民工。 较短的流动年限不能有效反
映其就业流动程度, 他们可能只是处于流动初始对工作和地点的磨合
期,而非常态化的就业流动。( 4)就业身份限定为雇员。农民工的就业身
份可能是雇员、雇主或自营劳动者,在不同的就业身份下,其就业流动
有不同的含义和特点。(5)将首次流动原因限定为务工/工作或经商,年
龄限定为 16 周岁及以上。 因为少数农民工首次外出流动是随迁、投靠
亲友、婚姻嫁娶,并非因工作外出,不属于不稳定就业的范畴。 16 周岁
为我国法定劳动年龄,个体具有了外出劳动的能力。 此外,剔除现住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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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及不符合年龄以及变量信息缺失的样本。 通过对数
据的整理及筛选,本研究最终得到 37 961 个有效样本。
(二)测量
本研究通过两个指标来测度农民工市民化:(1)农民工在城市的收
入水平,以上个月的月收入来测度;(2)家庭化迁移,本文将家庭的边界
限定为核心家庭,并从角色关系研究范式对家庭化迁移进行测度。 从角
色关系的随迁与否来衡量家庭化迁移完成与否, 包括配偶、 子女和父
母。 关于子女的随迁,本文将农民工家庭中跟随父母一方或双方进入流
入地的 16 周岁及以下人口界定为随迁子女,目前仍居住在户籍地的儿
童即为留守儿童,并将其做 0-1 变量处理,即随迁子女设置为“1”,留
守儿童设置为“0”。 关于配偶的随迁情况,本文将已婚人群且本次与配
偶一起流动界定为随迁配偶,即配偶随迁设置为“1”,否则为“0”。 关于
父母随迁,本文首先按照家庭成员情况筛选出有父母信息的人群,然后
按照“ 本次流动是否和父母/岳父母/公婆一起流动”,回答是设置“1”,
回答否设置为“0”。
关于不稳定就业的测量,目前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标准。 本文将不
稳定就业界定为劳动者多从事临时或短期的工作,就业流动频繁;缺乏
相应的社会保障及福利,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长期劳动合同的比例较低,
由此难以在流入城市实现安居乐业。 基于此,本文从就业流动次数、雇
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比较特殊,这个地方绝大多数人员是就地集体转业的军人;为支援
新疆建设,中央通过从内地招收未婚女青年参军来解决组建家庭问题,他们的家庭化迁
移与政策有密切联系,因此本文剔除了现住地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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