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社会》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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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就业与农民工市民化悖论:基于劳动过程的视角
佣合同类型和长期居留意愿三个维度来衡量就业稳定程度。 其中就业
流动次数是在流入地进行 1 个月及以上以工作和生活为目的的流动次
数,不包括出差、探亲、旅游、看病等。 雇佣合同类型则以当前就业状况
来体现。 关于合同变量,问卷中设置的问题是“您与目前工作单位签订
何种劳动合同? ”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表示长期雇佣关系
的确立,赋值为 1;有固定期限一般为短期雇佣合同,赋值为 2;签订完
成一次性工作和试用期合同都属于非正式就业合同,赋值为 3;未签订
劳动合同的赋值为 4。 长期居留意愿则反映了农民工对现有工作和所
在城市的归属感,可部分反映出就业的未来稳定性。 关于该变量,本文
将回答“您今后是否打算在本地长期居住(5 年以上)”中选择打算长期
居留的设为 0;返乡和继续流动的设为 1。 最后,对这三个变量,本研究
利用因子分析方法获取主因子,生成测度不稳定就业的一个综合指标。 10
基于已有文献和理论分析, 本文在拟合统计模型时还加入了一系
列控制变量,包括子女特征、农民工个体特征、家庭状况等。其中子女特
征包括孩子的性别、年龄、兄弟姐妹数;农民工个体特征包括流动范围、
就业区域、就业行业、单位所有制类型、外出务工时间;家庭状况包括农
民工和配偶的年龄、农民工和配偶的受教育程度、家庭流动模式、农民
工首次流动时子女及配偶的随迁状况。
(三)实证策略
在关于不稳定就业对工资收入、家庭成员随迁影响的实证研究中,
存在很多其他变量混淆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关系, 需要处理潜在的
选择性偏误。 不稳定就业和稳定就业农民工之间可能因为某些已被观
测、未被观测甚至不可观测的变量而呈现明显的自选择性。 从已被观测
的变量来看,农民工的就业稳定性在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
度、行业特征等变量上存在显著的差异,使观测到的农民工在家庭成员
随迁、工资收入方面存在差异。 对此,本研究引入广义倾向得分匹配法
(GPSM)进行反事实分析,克服选择性偏误,为不稳定就业对农民工工
资收入和家庭成员随迁的影响做出更为准确的回答。
10.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使用的指标流动次数无法识别农民工外出打工之后在区县内
的职业流动和地域流动,构成了分析的局限。 但是本文在进行不稳定就业测度时,同时
使用了有无固定合同、长期居留意愿,这两个指标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同区县的农民工就
业状况、流动状况进行衡量,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上述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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