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社会》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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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增长联盟与中国特色的政商关系
来,现有文献主要聚焦于中国政商关系的三个方面的特征。 1
第一, 基于权力不对称或资源依赖而形成的庇护网络、 非正式关
系、特殊主义互惠。 魏安德(Walder, 1986)、戴慕珍(Oi, 1985, 1989)开
创性地从庇护关系的视角解释计划经济时期国营企业内部上下级关系
(如车间主任与个人)、 人民公社内部干部与社员的关系以及改革开放
以来乡镇干部与乡镇企业的关系。 这些关系特征体现了庇护人与被庇
护人之间的权力和资源分配的不对称以及两者之间的私人性互惠。 王
达伟( Wank, 1995)将“庇护主义关系”的概念运用于解释中国私营经济
的崛起,私营业主通过与官员的私人关系获得稀缺商品、行政许可和政
策保护,从而获得增长机会。 区别于从权力和资源的单向依赖性界定政
商关系,王达伟( Wank, 1996, 1999)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私营
业主对于政府官员的依赖度有所下降,政府官员也从私营企业主处获得私
人收益,呈现为“共生性庇护关系”;政商的庇护关系网络与市场化进程
相兼容,通过稳定预期、便利信息沟通、保障交易实施等方面促进私营
业主的理性决策和市场化发展,演化为“市场庇护主义”;与之相伴随,
政府官员控制的权力和资源也通过庇护主义网络而“商品化”。此外,也
有学者从非正式关系网络的视角概括中国政商关系的重要特征。 刘世
定( 1995,1999)从乡镇干部的非正式关系网络的视角解释乡镇企业的
运行特征;杨美惠(Yang,2002)从人际关系网络出发刻画政府与私营企
业的关系特征,认为人际关系网络的重要性并不随着市场化进程而下降。
第二 , 在 政府 监 管 领 域 的政企 之 间 因 为共 同 利 益 而 结 成 合 谋 关
系。 有学者基于实证分析发现,在环保、安全生产、缴税、土地拍卖等领
域,地方政府与企业通过合谋串通规避中央或上级政府的监管,压 制
百 姓 的权 利 诉 求(张 莉 等 ,2011;聂 辉 华 ,2013;梁 平 汉 、高 楠 ,2014;范
子英、田彬彬,2016)。 政企合谋通常与政商之间的庇护网络和非正式
关系相互联系,以当事人之间的局部互惠损害全局层面的利益。
第三,发展型地方政府下的政企合作关系(Oi,1992,1996;Che and
Qian, 1998; 周 黎 安 ,2007,2008,2018;Xu, 2011; 黄 冬 娅 ,2013, 2020;
聂辉华,2020)。 戴慕珍(Oi,1995, 1996)在研究乡镇政府与乡镇企业的
关系时提出“地方政府公司主义”理论,强调乡镇政府出于财税激励支
持乡镇企业,为乡镇企业提供关键性资源支持,如信用社贷款。 车嘉华
1. 更为详细的文献综述,参见黄冬娅(2014)、聂辉华(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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