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社会》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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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1·1

           2015:4),也正因如此,赦罪书的叙述常常被认为是虚假的。戴维斯的分
           析重点是这些赦罪书的叙述技巧及特点。 这一研究理路延续了 20 世纪
           70 年代以海登·怀特、 安克斯密特等人为代表的西方史学理论的叙事
           转向范式。 叙事史学家认为,事实并没有独立于文本之外的实在性,事
           实蕴含着解释,甚至被解释主导和支配。同时,事实与解释难以区分,两
           者相互转化, 在特定叙事被广泛接受后, 解释就可能转变为客观事实
           (彭刚,2017:177-179)。
               16 世纪的赦罪书并非个例, 在中国的信访制度下同样存在着一种
           类似的文书形式——上访信。 与赦罪书相仿, 上访信也具有某种被制
                          —
           作、塑造以及修饰的成分。 为了达成自己的信访诉求,上访者在讲述故
           事时必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无论是前往皇家公证人办公室的法国求
           赦者,还是前往各级政府信访办的中国上访者,他们心中都藏着一个酝
           酿已久的“诉苦故事”。 然而,这两种文书的叙述内容却有着极大差异。
           法国赦罪故事主要因民间纠纷而起, 故事内容基本是求赦者对杀人原
           因的自我辩护(戴维斯,2015:9);而中国上访故事往往陈述的是底层农
           民与基层政府间的矛盾,这些故事承载了上访农民对基层政府的请求、
           期望或是控诉。 与此同时,基层政府也会借助呈交给上级的信访报告,
           生产出一个官方视角的信访故事。 因此,上访过程中的故事讲述更为复
           杂,是一个充满张力的多方言说过程。
               在中国的信访事件中,双方向上级政府讲述的故事有时非常贴近,
           有时又充满反差和矛盾。 在故事与故事的钟摆之间,双方争夺着对“事
           实”的解释权。因此,探讨信访问题的关键不仅在于事件本身,更在于各
           方对同一事件的不同解释。 对于同样的事件,上访户和基层政府的理解
           可能完全不同, 甚至某一方对同一个事件的解释和看法还会随着时间
           的变化而变化。 解释和言说对信访事件至关重要,而这一过程又充满着
           各方的互动博弈。 本文依循叙事史学的路径,将中国信访事件中的这些
           解释和言说作为分析对象, 力图探求上访农民与基层政府分别是如何
           言说故事的。

                二、信访研究的文献综述

               (一)“结构—制度”分析与信访事件中的官民形象
               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信访始终是中国社会学界重要的研究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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