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社会》202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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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上供物料制度运作与财政白银化的逻辑 : 以景德镇官窑烧造改革为例

   恒足矣 , 是则平治天下之道实本于此 ”( 王叔英 , 1962 : 87 )。 这种 “ 均平 ”
   原则建立在阶级秩序而非经济活动的基础之上 ( 李振宏 , 2006 ), 无论天
   子还是百姓皆各有其 “ 分 ”, 其中天子责任重大 , 需周知民情 , 量能授事 ,
   也需节用爱民 , 不与民争利 ; 百姓则需竭其力以奉上 , 不应藏私 。
       其次 , 赋有相对固定的额度 , 而贡没有 。 经典中称 :“‘ 赋 ’ 者 , 自上
   税下之名 ……‘ 贡 ’ 者 , 从下献上之称 ”( 阮元 , 2009 : 307 )。 既然是 “ 自下
   献上 ”, 原则上天子便不能限定贡物具体的数量与种类 。 但另一方面 ,
   地方也有 “ 分 ” 满足中央的合理需求 。 在实际操作中 , 洪武中虽规定了
   部分物料的定额 ( 保持在一个较低的额度上 ), 但实际上是 “ 随时按需坐
   派 ”( 申斌 , 2020 )。 6
       景德镇的官窑瓷器作为上供物料之一种 , 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为
   具体的认识明初上供物料制度运作的窗口 。 官窑烧造主要由匠户与里
   甲户协助窑户进行 , 早在洪武年间御器厂尚未设立时 , 7 这种合作关系
   便已形成 。 8 瓷器生产步骤繁多 , 需要众多人员通力合作才能完成 , 其
   中窑户处于绝对核心位置 。 这体现在瓷器生产相关课纳需要由他们承
   担 。 如 《 元典章 》 规定 , 窑户合纳课程三十分取一 , 民户瓷窑课程例外 ,
   二八抽分 (《 大元圣政国朝典章 》, 1998 : 969 )。 这种纳税形式延续至明
   代 , 9 也使窑户顺理成章地成为负责供应瓷器的专门人户 。 由于各窑
   烧造水平不一 , 分布也较为零散 , 难以统一管理 , 故此有官窑户与民窑



   6. 《 周礼 》“ 民各以其力所能 , 受职而贡其功 ” 的观念与 《 尚书 · 禹贡 》“ 贡者 , 从下献上之称 ” 的
   相关说法在逻辑上似乎存在一定矛盾 , 但本文认为 , 这种矛盾更应当被视为对 “ 贡 ” 不同意义
   层面的强调 。《 周礼 》 强调的是在 “ 贡 ” 这一资源征调形式中百姓的 “ 分 ”, 而 《 尚书 》 强调的是天
   子的 “ 分 ”。 这一点可从由 《 禹贡 》 引申出的一直为后世统治者所重视的两个原则中看出 :( 1 )
   贡物当产自本地 , 天子不可 “ 逾境外求 ”( 吴兢 , 2003 : 457 );( 2 ) 贡物仅为满足王朝与皇室的基
   本需求而存在 ,“ 不作无益害有益 ”( 阮元 , 2009 : 414 )。 从另一角度看 , 这种矛盾对当时人来说
   可能并不重要 。 同一部儒家经典在解释某一概念时矛盾之处甚多 , 不同经典在诠释同一概念
   时矛盾亦不少 , 但囿于儒家思想早早成为王朝国家的普世价值与合法性来源 , 古人更倾向于
   弥合或忽略这些矛盾 , 而非是此非彼 。
   7. 关于明代景德镇御器厂设立时间 , 学界多有争论 , 本文取宣德初年说 。 相关研究参见 : 佐久
   间重男 , 1999 : 9-13 ; 王光尧 , 2004 : 128-143 ; 王光尧 , 2010 : 115-121 ; 王光尧 , 2011 。
   8. 今御窑厂遗址周围出土了大量明初建筑构件 , 部分构件上用朱砂注明了烧造负责人员 , 从
   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合作关系 ( 江建新 , 2018 : 74 )。
   9. 佛山 《 太原霍氏崇本堂族谱 》( 卷四 ) 记有该族黄册所载窑座税额 (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
   究所中国古代史研究室 , 1987 : 32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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