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社会》2020年第1期
P. 49
社会 · 2020 · 1
体化进程有关 。 阎云翔 ( 2016 ) 在贝克 ( 2004 ) 的 “ 个人 、 社会与国家三者
间关系的结构性转变 ” 的个体化命题之上提出 , 中国社会关系的重构和
个体化的进程是由国家掌控的 , 包含 “ 集体主义方式的个体化 ” 和 “ 市场
经济改革的个体化 ” 两个阶段 , 核心是个体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变迁是追
寻现代性的一个特殊策略或手段 , 而不是贝克论述中西欧那样的个人
与社会关系的范畴转型 。 这个过程成长出来的个体是功利主义的 , 不
是既有权力又讲责任义务的完整个体 , 也没有对他人的尊重 ( 阎云翔 ,
2016 )。 空间及居住领域的个体化进程也由国家掌控 , 建构了复杂而扭
曲的国家与个体关系 。 在社会主义集体化时期 , 国家权力既在房产等
空间资源上迅速扩张 , 又深度渗透到最末端的社区生活 。 1982 年宪法
确立了国家是城市土地所有者的地位 , 1988 年的 《 宪法修正案 》 用 “ 土
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 使得对土地的使用具有财产意义 。 在住房制度改
革之后 , 商品房小区兴起和物权法出台在本质上是为房地产和经济发
展服务的 , 但在名义上退出的国家实质上从未放松对日常生活的管理
( 郭于华 、 沈原 , 2012 )。 平房区的日常社会生活更是政府组织的结果 ,
造就了有强烈被剥夺感的私房主和严重依赖国家的公房承租人 。 在市
场化时期 , 一方面 , 国家在资源 、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各方面对平房
区的投入大幅度降低 , 另一方面 , 土地使用权商品化带来的收益成为居
民财产的主体 。 这进一步加深了平房区居民长期失衡的心态 , 强化了
私利主导的个体化趋势 。 在这样的情况下 , 侵占公共空间已不仅仅是
简单的公民道德问题 ( 何增科 , 1994 ), 更是小市民在发泄不满 。 这反过
来又激化了政府对居民的不信任 , 认为居民总是在找麻烦并且占政府
的便宜 , 是 “ 漫天要价 ”, 因此 “ 不想惹麻烦 ,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14 对于
要和居民协商打交道的事情是避之而不及 。 这样的国家与个体关系成
为院落等公共空间陷于困境的根源 , 也是公共重建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
要在产权关系梳理和民生保障的基础上培育有公共意识的个体 。 这也
为公共重建提供了除社会交往之外的另一条路径 。
3. 公共重建的空间路径
产权是居民对于公与私关系认知的基础 。“ 占有财产意味着握有
一个自身生活的必需品 , 因而潜在地成为一个自由人 。…… 私人财富
14. 街道办事处主任在 2015 年 6 月 1 日课题组报告 “ 犅犛 胡同 5犡 号院改造方案 ” 时的态度 。
·
4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