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社会》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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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公众的公共空间 : 北京大栅栏院落调整中的国家与个人
院落生活的需求 , 同时也没有钱来改造 。 因此 , 当街道办事处提出需要
居民成为院落改造的主体并出一部分费用之后 , 社区居委会停止了居
民动员的行动 , 居民也再没有人主动提院落改造的事情 。 我们对 犅犛
胡同 5犡 号院的改造实践也随之终止 。
( 二 ) 成功的干预 : 划分公私边界与 “ 半私空间 ”
犅犛 胡同 5犡 号院的实验遭遇了居民没有主体性 , 以及街道办事处
和居委会都不管的困境 。 为此 , 我们提出 “ 申请式的院落改造 ”, 尝试以
公共政策鼓励居民自治 , 建立与政府互动的机制 , 以制度来持续推动院
落的改造 。 具体的操作方式是 , 街道办事处提供经费支持院落公共空
间环境及基础设施的整治 , 包括院子铺地 、 上下水设施 、 违建整理拆除 、
院内墙面粉刷 、 照明改善 、 增建遮雨棚与绿化景观等 , 但不包括居民自
有房屋的改建和装修 。“ 院落整治基金 ” 要求居民以院落为单位 , 由院
长或居民推举的负责人召集居民开会 , 形成院落整治的初步需求和工
作计划 , 然后通过居委会向街道社会办提出申请 。“ 申请式的院落改
造 ” 最终进行了 10 个院子的试点 , 以 犘犣 胡同 1犡 号院最具代表性 。
就院落公共空间的调整而言 , 我们在进行了深入的空间和社会调
查并明确了居民需求的层次之后 , 借鉴智利贫民窟 “ 半个好房子 ” 项目
的做法 , 提出了全周期动态设计的解决办法 , 即 : 基于居住密度的降低 、
居民自建房的逐步拆除 、 政府资金和公共服务的跟进等几个关键要素
的逐步实现 , 采取 “ 远期整体规划设计 , 分期分阶段实施 ” 的整治方式 。
院落的恢复是远期终极目标 , 其实需要经过三个阶段的努力 。 第一阶
段是公共空间的整治 。 全体居民在现场共同划定院落中公共空间的边
界和各家各户的边界 , 之后再确定公共空间的整治方案及其后期利用
的公约 。 居民划定公共与私人边界的过程产生了有趣的现象 : 所有居
民都首先将自己的自建房划为公共空间 , 但当讨论公共空间不能被侵
占的院落公约时 , 他们又说 “ 自建房是私人的 , 不能被拆掉 ”。 我们因此
提出 “ 半私空间 ” 的概念 , 即居民在他们认为的公共空间里临时占有的
部分 , 也就是承认公共空间的历史划界及私人使用权 。 第二阶段是每
户空间的整治 , 包括 “ 半私空间 ” 内自建房的拆除以恢复院落风貌 。 这
首先需要居民就每家每户的边界达成共识 , 然后分别对其进行腾退或
空间调整的动员 。 第三阶段是整个院落风貌的恢复和后期维护 。 这个
动态设计的方案在经过四次居民讨论之后达成了共识 , 并最终提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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