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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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生命还给社会:传记法作为一种总体叙事方式
息”的感受之上的。就像渠敬东所说的, 25 “上苍”可以理解为中国人先
天被赋予的东西,是人类先天注定拥有的属性。对一个普通人来说,他
的父母和兄弟姊妹、他的家人和亲戚、他的同宗同族、他的祖先以及各
种各样的神灵都是既存既有的;生他养他的地方,这片土地及土地之上
的风俗人情,也都是既定的。“命运”当然是指“个人的生命”,但这个生
命绝不只是个人的,自然包含着“社会生命的结构”。《金翼》中“黄张两
家的不同命运,看似早就注定了的,却与一个人怎样活出自己的社会生
命有关”。“活出自己的社会生命”是一个非常贴切的概括,类似阎连科
( 2004 )所说的“受活”,是一个动态的社会过程。从严复研究到义序宗
族和金翼之家,再到凉山的夷家,林耀华不仅展示出黄东林这些人是如
何“活”在由各种礼仪、人情、风俗等组成的文化 象征体系之中,周旋于
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之间,还描述了他们如何主动或被动地卷入地方、
国家甚至是世界性的政治与军事时局。每一个人的生命史都是多重
的。这种多重性不仅展现在个人生命史的前后过程中,在社会结构论
意义上也是如此。可以说,林耀华的笔力远远超过了大多数人类学传
记体作品。在林耀华的笔下,人生史和传记法不仅是一种调查方法和
叙事技巧,也是一种在日常的社会“底蕴”中体悟个人生命和社会生命
的独特方式。
任何一种好的叙事都是“有己”的。林先生给笔者的启发就在于这
种“有己”的生命史,这个所谓的“己”,既指作者与其作品的关系,也在
现象学意义上指研究者要描绘的人物及其社会传记。毕竟,当前我们
已经不可能像里弗斯或马林诺斯基那样,通过撰写事无巨细的、有机累
加的大部头民族志来呈现一个社会的“全体”。因此,传记法民族志呈
现什么、如何呈现,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笔者更愿意在接近于林耀华作品的民族志意义上来理解“社会全
体”这 个 概 念。 我 们 知 道,在 社 会 学 和 人 类 学 中,“全 体”往 往 采 用
”“
“ 狋狅狋犪犾 ”“ 狋狅狋犪犾犻狋 狔 犻狀狋犲 犵 狉犪狋犻狅狀 ”等说法,但这些概念大多包含着一种静
态的、有机的甚至“全能”的意味,“ 犺狅犾犻狊犿 ”也许会稍 好 一些。相比 之
下,笔者倾向于萨林斯( 犛犪犺犾犻狀狊 , 2010 )所用的“ 狋犺犲狑犺狅犾犲 ”,正如它的同
源或同类词“ 犺犪犾犲 ”“ 犺犲犪犾 ”“ 犺犲犪犾狋犺 ”,它指向的是一种生命状态。在这种
25. 参见渠敬东,“探寻中国人的社会生命:林耀华《金翼》的社会学启示”,未刊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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