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社会》 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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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王”与皇帝:清初以来滇缅边疆银矿业的兴衰与山区社会的族群动员
经过七年多的战争,至乾隆三十四年( 1769 )清军第四次出兵,清朝
与缅甸才签订了和约。乾隆五十三年( 1788 ),缅王孟云才主动与清朝
改善了关系,恢复朝贡。 1796 年为嘉庆元年,嘉庆即位之初就着手处
理清缅战争的遗留问题。
二、清缅战争、盐政危机与银矿
清政府于 18 世纪 20 年代在云南南部新设普洱府,实行“改土归
流”,目的是控制各地的盐井和茶山,扩展税基,增加税收,并对新增的
外地流入人口实施直接管理。官府将当地盐井收归官营,云南南部盐
井的产销方式因此发生了巨大转变,因此也剥夺了盐井区域居民的经
济来源。于是,盐井区域的摆夷、倮黑、窝尼等族群的民众奋起抵抗,其
中大量山区居民被驱逐到澜沧江以西的江外土司辖地。发生于 18 世
纪 20 年代的这一政治动乱为后来铜金和尚、李文明、杨金等人发起的
政治动员和抵抗埋下了伏笔。尽管如此,从盐井销往江外土司区域的
盐一直在继续,只是这些盐的生产和销售未计入官方的财政统计中。
盐乃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澜沧江以西的边境山区,特别是耿马、木
邦、孟连等各土司辖地,所需食盐一直由威远江流域的井盐厂区供应。
此外,在缅甸一侧,上下缅甸的政治分离导致下缅甸的海盐长期无法供
应到上缅甸山区。因此,对威远江盐产的依赖是历史上澜沧江以西各
土司地区在政治上依附于明王朝和清王朝的重要原因之一。
根据清朝盐政的销岸区划,威远江流域各大盐井生产的盐除了供
应顺宁府、普洱府和邻近土司地区并缴纳盐课之外,还有一大部分超出
盐课定额的产盐通过山区商人以公开的方式“走私”,即以余额盐作为
私盐,供应给各土司辖地、山区民众和银矿区。特别是在矿山,除了对
食盐的需求之外,更大一部分对盐的需求是生产用盐,用于拌和胶泥,
作为冶炼炉的密封圈,即冶炼中的“搪炉”耗盐。 2 因此,矿山还需要大
量购盐用于冶炼。这样,通过澜沧江各大渡口,威远江流域的盐井与募
乃、茂隆、悉宜、波龙等大型银厂形成了复杂的盐、粮食、燃料和矿产品
的供应链。
雍籍牙王朝( 1752 — 1885 )的兴起和强力扩张给下缅甸、暹罗和清
2. 参见吴其浚,《滇南矿产图略》,“用第八”:“日用之外,和泥搪炉”(李春龙, 2000 : 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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