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社会》201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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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政府官员的空间流动:层级分流模式与经验证据
图 3 : 犛 省内地级市和(部分)区县的总体空间流动率( 1990 — 2008 年)
特殊情形外,流 动 率 仅 为 1% — 3% ;在 区 县 层 级,流 动 率 在 1.7% —
4.5% 。 犇犛13 市和 犙犡13 有着较高的流动率,这是因为这些区域在此期
间经历了行政区划调整所致,并不是正常的流动率。注意,本文资料中
13 个地级市和 12 个区县的政府机构部门大致相同,所以,在这两个层
级上的流动率测量具有可比性。
地级市和区县的逐年空间流动率也显示出相似的趋向(如图 4 所示)。
我们用三年移动均值来减缓具体年份波动的影响。可以看到, 13 个地级市
的年平均流动率在 1% — 3% 之间, 10 个区县的年流动率明显高于地级市。
这些趋向的另一个特点是随时间而发生的周期性起伏以及政府官员任期
与宏观政治过程的吻合。例如,在市级和县级两个层级上, 6 1995 、 2000 、
2005 这些年份前后有着明显高于其他年份的流动率,这些波动与 犛 省
地方政府的换届或政府改革年份大致吻合。可见,官员的空间流动受
到任期制等规则的影响。
层级分流模式的第二个方面是,空间流动的幅度随官员的行政层
6. 在本文中,县级机构指县级四套班子(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市级机构指市级四套
班子(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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