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社会》2018年第3期
P. 145

社会· 2018 · 3

   本的社会单元,它为个体提供了最初和最基本的共同体生活场所,个体
   的成长和发展与其家庭是密不可分的;同时,家庭也是社会生活和经济
   运行的基本组织单位。 1

       对家庭和婚姻等社会问题的思考是奥古斯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
   分,本文关注这些内容,旨在论证:在古典社会中,家庭是基本的社会单
   元,它是一个基于自然权力的支配架构;奥古斯丁以“去自然”的方式解
   构了古典家庭,同时在基督教的框架下把人类社会理解为一个基于“友
   爱”原则的“团契”( 狊狅犮犻犲狋犪狊 );在这个抽象的精神性社会里,具有神圣意
   味的婚姻,即圣化的婚姻,是体现人类社会性的最小和最基础的组织单
   位,奥古斯丁由此构建起以“婚约”为基本单元的全新社会模式。本文
   用“婚约”来指代圣化的婚姻,以表现这种婚姻形式所蕴含的神圣性以
   及它的契约性所凸显的平等原则。本文认为,对这种全新社会模式的
   构想,尽管奥古斯丁没有明确表达出来,但他的理论实际上已经清晰地
   得以呈现了。它完全颠覆了古典传统对家庭—城邦这一自然性的社会
   构成链条的理解,深刻影响了之后的西方对社会及其构成形式和原则
   等诸多问题的理解,对于我们理解现代社会具有多方面的参考意义。

       一、家庭:古典社会的基本单元

       在古典传统中,家庭往往被认为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柏拉图
   认为,政治单位的最初形式是孤立的家庭,现实城邦的统治模式中恰恰
   是家长制占主导地位,城邦就是“一个大家庭”,城邦成员互称“公民”,
   “ 人人皆兄弟”,城邦作为扩大家庭的面相和作为政治共同体的面相是
   合一的(肖瑛, 2017 : 166 , 172 )。亚里士多德( 1995 : 6 )尝言:“家庭就成
   为人类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而建立的社会的基本形式”。亚氏认为,人就
   其本性而言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一旦脱离城邦生活,人就丧失
   其本质。亚氏的论断就是,人先构成家庭,再从家庭到部族或村镇,然
   后到城邦(亚里士多德, 1995 : 7 )。人在家庭里生活,每一家庭构成城邦
   的一个部分,而城邦不折不扣就是其家庭数量的总和( 犔犪犮犲 狔1968 : 6 )。
                                                        ,

   1. 这种观点也被称为“家庭细胞说”,被理解为社会研究中 的 一 项 基 本 预 设,可 参 见 方 旭 东
   ( 2016 : 231-245 )、李东山( 1990 : 91-98 )。



    · 1 3 8 ·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