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社会》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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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2

   俄狄浦斯的分析延展到正义审判体系的历史上。一直以来,福柯在“知
   识 权力”理论上存在两条线索,一条是作为“话语实践”形式而存在的
   知识类型和解读,这以他的《知识考古学》为代表;另一条则是对社会权
   威机构加诸于人的具体纪律和法律技术的考察,以他的《规训与惩罚》
   为代表。这两条线索之间以何种关系相互联系,一直是学界们不断探
   讨的话题。而在他对俄狄浦斯的解读中,我们则能罕见地看到他将这
   两块知识领域相互联系了起来。
       福柯不止一次地重申,他指向的真理不是“那些待发现和待接受的
   概念的集合”,而是“为了区分真假所定下的规则和与真相产生关系的
   特定权力的集合”( 犉狅狌犮犪狌犾狋 , 1998 : 33 )。也就是说,真理本身不存在本
   质上的对错,只存在真理状态和它在经济、政治领域所扮演的角色之间
   不间断斗争至今所产生的结果。在那些经济、政治或其他领域中,不存
   在科学上绝对真或假的真理本质,有的只是权力相互斗争之后胜利那
   方所显现出来的“真理”现象。从福柯这一角度上来说,真理本身就是
   一场“游戏”,是在遵循了某些话语规则后通过语言逻辑构造出来的规
   则的集合。福柯关于真理的这种阐述遭致了不少批评,譬如按照福柯
   的理解,只有用语言逻辑编排、言说出来的才能叫知识,于是其他音乐、
   书法、绘画等非逻辑作品就不能被归入知识的范畴( 犃犾犾犲狀 , 2010 : 146 )。
   但是,倘若我们接受福柯所定义的“真理游戏”规则,那么,我们就会理
   解原本发生的真相本身如何则无关紧要了,重要的是事实如何被言说、
   以何种话语程序被编排或被加工,从而成为“真理游戏”里的陈述要素。
       俄狄浦斯接受的真相审判也明确地显示了真理其实就是由话语所
   构造而成的那类“游戏”。真实的神谕和实际经历并不重要,因为所有
   神谕、所有弑父娶母的行径在悲剧一开始就已经发生,整部悲剧只是用
   话语形式,重新将发生过的实际揭露出来。然而,真正重要的是通过何
   种特定形式———譬如话语的审判形式———而将知识纳入“真理游戏”的
   规则中,制造出一桩由言说和揭露知识而上演的戏码。这种审判类型
   的“真理游戏”,按福柯的说法,代表了西方从 15 世纪以来开始的正义
   审判模式的起始。甚至在 1980 年的《对活人的治理》中,福柯进一步将
   这种模式命名为“真理术”( 犪犾犲狋犺狌 犵 犲狉 狔      ),用于指代这种存在于主体之外
   的真理形式。“真理术”将话语机制内化为特定程序,用以描述话语操
   纵和创造真理的过程( 犉狅狌犮犪狌犾狋 , 2014犪 : 6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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