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9 - 《社会》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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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1
然而,目前关于国家—社会关系的研究缺乏对“国家”这一主体行
动者更加细致的探讨,大多将国家等同于政府,关注的是政府与 犖犌犗
的关系,而对于另一重要主体———党与 犖犌犗 的关系及其对 犖犌犗 的影
响则缺乏系统和深入的探讨( 犕犪 , 2005 ;王诗宗等, 2014 )。作为中国
政治生活中的领导者,党对于国家—社会关系的形塑毫无疑问发挥着
关键性的作用。虽然在早期由于制度层面缺乏联系,党对于 犖犌犗 的影
响更加间接和无形(王汉生、吴莹, 2011 ;朱健刚, 2010 ),但随着新时期
党建工作的需要和党组织在 犖犌犗 的铺开,党通过制度对 犖犌犗 施加直
接影响逐渐成为可能。很多党建学者指出, 犖犌犗 党建不仅仅是国家出
于加强党的领导地位的考虑,党建对于 犖犌犗 也有很多积极意义,尤其
是在扩展其资源渠道、增强政治合法性等方面,党组织都能扮演非常重
要的角色(吴新叶, 2008 ;顾建键, 2005 )。然而,这一领域的实证性研
究较少,且系统性不足,更重要的是,尚未有研究指出,相比于政府,党
对于 犖犌犗 的意义究竟有何独特之处,即党对 犖犌犗 是否存在一个不同
于政府的影响机制?无论是资源还是合法性,与政府关系良好的 犖犌犗
一样能够获得这些支持。这也就意味着,在这两个维度,党对于 犖犌犗
的影响机制与政府相比在本质上并无不同。那么,党对 犖犌犗 的影响与
政府是否存在不同,如果存在,其作用机制和特点又是什么?对这些问
题的探讨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加细致地研究 犖犌犗 当前发展所面临的制
度环境,从理论层面加深对国家—社会关系的理解,更能够从实践层面
掌握党建对于 犖犌犗 的影响,为今后政策的调整提供依据。
二、文献综述:政党统合的两面性
(一)吸纳和监管: 犖犌犗 党建的背景与作用
很多学者认为中国的国家—社会关系呈现出一种统合主义的特点
( 犉狅狊狋犲狉 , 2001 ; 犠犪犽犲犿犪狀 , 1993 ;康晓光、韩恒, 2008 )。国家通过法律
和制度的设计将 犖犌犗 纳入与体制的有序关联,这种特殊关系在控制
犖犌犗 的同时也给予了 犖犌犗 行动的空间。比如,双重管理体制提高了
犖犌犗 注册的门槛,但也被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提供了 犖犌犗 与政府讨价
还价的渠道( 犛犪犻犮犺 , 2000 ),而通过宪法赋予 犖犌犗 以合法性,更是为其
提供 了 一 种 与 国 家 之 间 的 “新 制 度 关 联 ”( 狀犲狑犻狀狊狋犻狋狌狋犻狅狀犾犻狀犽狊 )
( 犇犻犮犽狊狅狀 , 2003 )。政治上的吸纳不仅表现在 犖犌犗 上,也表现在诸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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