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社会》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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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7 · 6

       道德体系受到了动摇,不再能够对人类生活的新状况作出反
       应,同时又没有任何新的体系被构建出来,以取代这个业已消
       亡的体系。(涂尔干, 2001犮 : 45 )
       在涂尔干看来,教育所能产生的最可怕的后果,就是在一个人的心
   中,极端自由和极端暴政是一体化的:“一个摆脱所有外部约束的人,一
   个比历史告诉我们的专制君主还要专制的暴君,一个任何外部力量都
   不能产生约束或影响作用的暴君”(涂尔干, 2001犮 : 45-46 ),才是这个
   社会真正的致乱之源。由此,在思想领域,涂尔干始终在两线作战:一
   是批判功利主义所谓的“使个人成为一种为自己和同伴谋求幸福的工
   具”这样的教育目的,二是批判康德的那种基于先验论的理性主义方
   案。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回到教育的基本原理来讨论,像卢梭那样从
   教育的理论前提入手,来破解上述难题。
       儿童教育是检讨道德问题的最佳切入点,卢梭曾从自然原理出发,
   认为儿童未进入青春期之前,是无道德性的。涂尔干则认为,卢梭所说
   的道德,只是从具体的人与人的关系着眼来界定的道德,并没有意识到
   社会存在的优先性。一个孩子在成长的每一时刻,都面临着规范的经
   验内化问题。“规范不只是一个习惯行为的简单问题,而是一种行为方
   式”(涂尔干, 2001犮 : 30 ),任何一个孩子,一开始便有可能潜在地具有一
   种社会倾向。
       因此,习俗对于儿童教育来说是重要的,“是某种内化于人之中的
   力”,这是常规化的重要基础。更重要的是,还必须让孩子感受到一种超
   出常规意识的权威意识,即某种外力的强制作用产生的约束关系。这种
   纪律精神,就是道德秉性中的第一个基本要素。因为纪律具有社会效
   用,有助于孩子意识到一种高于自身意志的存在,否则会使他很容易陷
   入到一种任意的、无限的意志自由中,过早地带来个人至上的倾向。
       由此倾向,教育继而可以将孩子引向对自我之外的外部事物的依
   恋。这不是一种纯粹的自我循环的意向活动,而是始终指向更大范围
   和等级的群体。孩子与周围的事物合为一体,可以使他体会到除自身
   之外的各种存在,如家庭、学校、班级,甚至更大范围的民族、国家等,会
   给他的身心带来更大的快乐,这种快乐单靠他自己是无法获得的。由
   此,他会知道,他的生活有着不同于自己的支撑点,他从各种群体中得
   到的感受,以及他与这些群体发生关联的行为方式,都无法仅仅通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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