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6 - 《社会》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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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经历与腐败感知:基于调查实验与直接提问的双重检验
概括起来,基于直接测量和列举实验的回归分析结果具有高度一
致性,均突显出腐败经历对政府腐败感知、反腐败绩效及反腐败能力评
价的负向影响,这充分表明了腐败经历对一系列反腐败绩效的重要影
响。比较两种方法,列举实验测量的腐败经历对腐败感知、反腐败绩效
和反腐败能力评价的负面效应相对强于直接测量所观测到的效应。两
种测量方法下腐败经历对腐败感知等因变量的影响差异可能源于两种
具体机制:一是列举实验由于保护了受访人隐私而能获得对腐败经历
较直接和更为准确的测量,因此,列举实验中自报经历过腐败的人对腐
败状况有着更为深刻的认识。反之,直接提问中自报腐败经历的群体
在构成上与列举实验自报腐败经历的群体构成会有较大差异,直接提
问中自报腐败经历的人既包括腐败经历者,也包括借当前反腐热潮放
大自我经历者。二是列举实验中报告涉腐经历的受访人更为顾及个人
隐私保护而受社会意愿偏差影响,因而在腐败感知等问题的应答中也
存在社会意愿偏差。上文对腐败感知进行了缺失值处理后,两种测量
方法下腐败经历对腐败感知的影响效应均有强化趋势,尤其是基于列
举实验的回归分析显示腐败经历对腐败感知的回归系数明显强化。
接下来,我们将使用类似的方法检验第二个假设,即腐败经历对地
方政府腐败感知的影响是否会更强烈。在表 7 和表 8 中,我们分别使
用列举实验和直接提问两种方法检验腐败经历对不同部门腐败感知的
影响,结果发现,同样是腐败经历,对不同部门的腐败感知有比较显著
的差异。根据理论部分的推论(假设 2 ),如果腐败经历是个体腐败感
知的直接来源,那么相对于民众不太有机会接触的中央政府来说,腐败
经历对个体地方政府腐败感知的影响应该更为强烈。结论非常明显地
支持了我们的推论,在表 7 中,基于列举实验的结果,腐败经历对中央
政府腐败感知的影响系数为 0.388 ,而对地方政府腐败感知的影响系
数为 0.684 ;在表 8 中,基于直接提问的结果就更加明显了,腐败经历
甚至对中央政府的腐败感知的影响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而对于地方
政府来说,腐败经历的影响系数虽然较列举实验相对低一些,但依然达
到了 0.406 。至此,我们已经证实了理论部分提出的两个核心假设。
四、稳健性检验
但上述结果依然存在一定的稳健性问题。首先,腐败经历与腐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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