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4 - 《社会》201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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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成本与上下级政府讨价还价的发生机制
显的多层级政府体系中,由于政策制定权向上集中,政策制定者与政策
执行者之间的政策过程被拉长,地方政府普遍存在执行偏差行为,这类
行为被概括为“变通”“选择性执行”“策略主义”等,且受到很多关注(王
汉生等, 1997 ; 犗 ’ 犅狉犻犲狀犪狀犱犔犻 , 1999 ;欧阳静, 2011 ;叶敏, 2015 ;陶郁等,
2016 )。在政府层级体系中,执行变通可以看作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
“不适当”政策规定的一种回应,这种回应不是忠诚或服从,而是改变甚
至违背制度初衷,使政策适于执行。在这种回应机制中,政策制定与政
策执行分离,上级政府负责设定制度内容,下级政府负责执行(周黎安,
2014 ;周雪光、练宏, 2012 )。与之并行不悖的是,基层政府也普遍通过
“讨价还价”表达对“不适当”政策设定的质疑或不满,从而将政策执行
中的“不适”提前反馈给上级政府,并在执行过程中对政策进行再修订
甚至变更。与服从、变通等单方实施行为相比,讨价还价格局只有经过
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双方的“出价”与“还价”才能形成,由此政策制定
与政策执行呈现为交织而非分离的状态。直观来看,下级政府试图通
过讨价还价公开表达利益,带有对上级公然冒犯的意味,可能会给下级
政府带来不利后果,因此下级政府会努力避开讨价还价的回应方式(王
汉生等, 1997 ;倪星、谢水明, 2016 )。但是,政策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
情况是,上下级政府拥有共同利益并寻求合作,同时对于如何合作又有
分歧,这恰恰是讨价还价产生的境况。因此,从类型学意义上看,讨价
还 价 机 制 可 作 为 理 解 层 级 政 府 体 系 中 地 方 政 府 行 为 的 代 表 性 运 作
机制。
一、问题与相关研究
(一)讨价还价的宏观认知:政府结构与制度环境
讨价还价是中国上下级政府互动关系中很重要的一种形式,中央
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谈判中会采用多种手段协商解决冲突,中央与地方
政府的关 系 本 质 上 是 一 个 多 阶 段 的 讨 价 还 价 过 程 ( 犔犪犿 狆 狋狅狀 , 1992 ;
犛犺犻狉犽 , 1993 ;郑永年, 2013 )。在政府博弈最为典型的财政领域,无论是
财政包干制还是分税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围绕财政分成始终处于
讨价还价之中,分税制使财政分权转向财政集权,地方政府的对抗行为
也逐渐增多(张闫龙, 2006 ;渠敬东等, 2009 )。在农村税费改革前后中
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互动关系的研究中,研究者(李芝兰、吴理财,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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