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4 - 《社会》201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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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者”与“鼓动家”:论共产党早期乡村革命中的“农运派”
造,以此完成革命的底层动员。
其二,“十人团”不仅是传统社会中秘密会社的组织形式,也是“五
四”运动以来以反帝爱国为宗旨的群众组织。小野信而( 1994 )指出,
“五四”运动以来,中国国内出现了“救国十人团”这一组织形式,这种形
式最初在北京主要以学生运动的方式出现,进而扩展到上海、天津、山
东等地,而在群体上则从学生渐次扩展到市民、商人等层面。不仅如
此,小野信而( 1994 : 122 )还指出,毛泽东于 1921 年 8 月返回长沙之后,
就开始在组织和领导萍乡和安源的工人运动中系统地应用“十人团”这
种组织形式。不仅如此,广东也在 1923 、 1924 年间,由中共党员杨殷等
人采取“十人团”的形式组织工人运动。
我是粤汉铁路工人,年轻时加入“十人团”。该团是杨殷
在一九二二年到铁路工人中开展工作时开始组成的,它是党
的外围组织,专门吸收工人积极分子参加。每个单位有十人
参加,即组成一个“十人团”。(李甫, 1984 : 129 )
从具体的组织形式上看,无论是湖南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中的“十人
团”组织形式,抑或是广东铁路工人的组织形式,都和彭湃在广东农民
运动中的“十人团”大体一致。
1922 年 5 月,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成立。同年 9 月,罢
工胜利后改组了俱乐部,把十人团当作它的基本组织。每团
选一个十代表,十团选一个百代表,十代表大会[全体十代表
会议]为俱乐部的最高机关,百代表会议是以矿场为单位选出
的总代表会议的复决机关。(长沙市革命纪念地办公室、安源
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 1980 : 189-195 )
那么,“十人团”这样一种组织形式,还有怎样的组织特征,以确保
组织的“秘密”与“坚强”呢?在“五四”时期涌现的《救国十人团的办法》
中,有着一条独特的规定:
(四)十人互相监督以人格或生命为担保(一人背约九人
得自由处分之)。(小野信而, 1994 : 4 )
可见,“十人团”这样一种组织形式,除了具有前文所述强调效忠、
宣誓以及秘密训练等秘密会社的特征之外,乃是通过其成员的彼此监
督来具体运作的。
综上,面对复杂的革命形势以及严峻的来自地主民团的暴力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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