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社会》2017年第3期
P. 106

中华帝国治理的“不可能三角”与治乱周期:从“风险论”出发


   30 顷,牙将前吏毋过 15 顷,但因为盘根错节之势已成,改革之令形同
   具文(叶振鹏, 1999 : 427 )。元朝仁宗力图中兴,也曾下令清查田亩,史
   称“延佑经理”,但在执行过程中官官相护,将亩数转嫁给平民,结果引
   起民变,改革以失败告终。明建国之初,朱元璋下令丈田也受到阻挠,
   遂遣新招募的国子生协助进行,完成“鱼鳞图册”编制。但到了明代后
   期,再度陷入土地兼并及统治者无力制衡的循环。虽有税制改革,也仅
   是权宜之计,只着眼于当下税入的增收,并未涉及基础的土地制度改
   革,所以不久便又陷入同样的困境。

       四、理论对话及更多问题

       最后,在进行理论对话并提出更多问题前,让我们不厌其烦地再次
   回顾本文的主要论点。中华帝国的统治者为了维系政权,必须在政变
   风险、民变风险和外患风险三者之间求得平衡。最佳策略是三者兼顾,
   但受财政限制,在现实中,统治者只能择二治理,是为风险治理的“不可
   能三角”。在风险治理的“不可能三角”中,按排列组合,风险治理模式
   可以有三种,这三种中又以“治理模式 Ⅰ ”(政变 + 民变)更有助于政权
   稳定,史称“治世”,统治者皆采用“治理模式 Ⅰ ”。一旦外患风险上升
   (无论是扩张性军事行动或防御性战争),打破财政支出的平衡,统治者
   只能担负民变风险,以提高税赋支应军事支出,此为“治理模式 Ⅱ ”,通
   常这样的治理模式无法维持太久,很快增长的军事支出和税赋便超出
   民众所能负担,引发民变,是谓“乱世”。为避免民变持续扩大危及政
   权,统治者遂选择止兵息战,轻徭薄赋,再度回到“治理模式 Ⅰ ”,称为
   “中兴”。
       然而,风险平衡的调节机制并非每次都能有效。从历史周期看来,
   越到朝代晚期越难奏效,偶有中兴,也只是治标不治本,难以久安。于
   是,下一个问题是,为何调节风险平衡机制在某些时候能奏效,在另一
   个时间点上却失灵。
       本文藉由历史制度主义的过程追踪分析发现,风险平衡机制之所以
   越到晚期越难有效,是因为开朝初期统治者以防治政变风险为首要,并
   在防治政变风险时偏好采取成本高昂的政治吸纳策略。然而,这些开朝
   初期采取的吸纳策略在未来不但反向推升了政变风险,甚至还在经过一
   连串的反应序列后,侵蚀了统治者用来防治其他风险的机制,并进一步

                                                           · 9 9 ·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