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9 - 《社会》201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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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7 · 2

   形式的社会交换不同,代际交换在一定程度上受利他主义情感的支配。
   对一个具有利他主义精神的成年子女而言,他的效用函数为:
                       狌 ( -犜 ) +λ 狏 ( +犜 )
                         狔 犮
                                      狔 狆
   其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自己的效用 狌 ( ),其中                     是自己拥有的资源;
                                    狔 犮      狔 犮
   二是父母的效用 狏 ( ),其中          狔 狆  是父母拥有的资源。当发现将自己的
                    狔 狆
   一部分资源 犜 (包括时间和金钱)转移给父母能够提高父子两代人的
   整体福利时,赡养行为就会发生。
       但是,由于绝对的利他主义者并不存在,这个成年子女是否赡养
   父母,以及赡养水平的 高 低 除 了受双 方各 自掌 握资源 多少的 影响 之
   外,还会受父 母 在 子 女 心 中 权 重,即 λ 的 影 响。 根 据 莫 斯 ( 犕犪狌狊狊 ,
   1954 )关于人际关系 中 有 普 遍回馈 倾向 的观 点,我们 可 以 认 为, λ 是
   子女曾经所受父母恩惠的函数,也就是说,父母曾经给予子女的恩惠
   越多,父母在子女心中的地位就越重,他们日后回馈父母的倾向也越
   强烈。除此之外,贝克 尔( 犅犲犮犽犲狉 , 1991 )还 指 出,父 母 避 免 子 女 逃 避
   赡养责任的一个有 效 办 法 是让不 孝 子女 感到 愧疚。从 这个 角 度看,
   我们可以赋予 λ 一个全新的理解,即,将 λ 视为子女因不孝所可能遭
   受的内心谴责。很明 显,这种 谴 责也 很有 可能会 随他 们所受 父 母恩
   惠的增加而上升。所 以,综 上 所述,我 们可 以认为,与父母的 养育之
   恩相同,父母对成年子 女 的 持 续帮助 有助 于在 子女内 心树立 起一 个
   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从而避免不孝行为的发生。基于此,本文提出
   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 1 :在成年以后得到父母帮助的子女会向父母提供更高水平
   的赡养。
       (三)城乡差异
       前文论述的两种机制都能强化子女的赡养行为,但在不同的社会
   情境下,这两种机制的作用效果并不相同。在传统社会,孝道伦理和在
   熟人社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道德评价机制对子女的赡养行为有很强的
   约束力,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成年子女的帮助只是锦上添花,因为即
   使没有这些帮助,子女也很难逃避赡养责任。
       然而,自近代以来,以“孝”为核心的儒家文化传统不仅在接连不断
   的政治运动中遭到严重破坏( 犠犺 狔 狋犲 , 2003 ),还在飞速发展的现代化进
   程中不断遭受经济增长和外来文化观念的强烈冲击(阎云翔,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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