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8 - 《社会》201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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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上马再送一程:父母的帮助及其对子女赡养行为的影响


   益保障法》也规定老人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而且子女也有相应的赡
   养老人的义务(王跃生, 2009 )。不过,在一些学者看来,由于中国法律
   并不愿意过多介入家庭事务,而且在“无讼”这样一种文化氛围下,法律
   对赡养行为的约束力并不大,在民间真正起作用的实际上是道德( 犆犺狌
   犪狀犱犢狌 , 2010 )。
       众所周知,中国有两千多年的儒家文化传统,作为儒家文化的核心
   要素,“孝”被赋予极为崇高的道德意义和价值内涵。在这种情况下,子
   女不孝就是大逆不道,不仅会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而且会失去亲
   属群体的支持和在熟人社区内部安身立命的根本(瞿同祖, 1981 )。所
   以,在很多学者看来,传统社会对孝道伦理的高度推崇,以及与之相关
   联的道德 评 价 机 制 是 保 障 子 女 履 行 赡 养 责 任 的 关 键 所 在 ( 犠犺 狔 狋犲 ,
   2004 )。
       不过,除了通过孝道伦理对子女的赡养行为进行外部约束之外,在
   笔者看来,确保子女赡养父母的另一个关键在于建立和维持良好的代
   际关系,并从内部强化子女对父母的感激之情。从这个角度看,父母对
   成年子女的持续帮助对获取子女赡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首先,与其他形式的代际交换相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也需要建立
   在良好代际关系的基础上。代际的亲密关系不仅有赖于血脉相连这一
   基本的生物学事实,还取决于两代人对这一关系的有效维持和经营。
   在子女养育阶段,父母的无私奉献为代际关系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
   础,但从生命历程的角度看,从养育阶段结束到赡养阶段开始尚需经历
   一段漫长的过渡期。所以,如何在这段时期内维持与子女的良好关系
   是摆在每个中国父母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在西方,父母对子女的养
   育通常在子女成年以后就宣告结束,但在中国,子女成年以后依然可以
   得到父母的持续帮助。中国父母不仅要为子女的工作和婚姻操心,甚
   至在子女成家立业之后还会适时地帮他们做家务和带小孩(杨善华、贺
   常梅, 2004 )。虽然从动机上我们无从判断父母的这些帮助是纯粹出于
   对子女的关心爱护,还是出于其他考虑,但不可否认的是,父母所提供
   的每一次帮助本身在客观上都会进一步认定和强化双方的亲密关系,
   而这种亲密代际关系的维持对他们日后获取子女的回报无疑具有重要
   的现实意义。
       其次,贝克尔( 犅犲犮犽犲狉 , 1974 )在论述代际交换时曾经指出,与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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