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社会》2016年第4期
P. 114
在理念与现实之间
人格特征、心理控制源、社会支持与职业倦怠的关系。思路上与上述有
关职业倦怠的研究一致,同样忽略了该专业群体所处的的宏观体制和
历史背景。
值得注意的是,组织情境因素在职业倦怠研究中越来越重要。马斯
拉奇等学者( 犕犪狊犾犪犮犺 , 犲狋犪犾. , 2001 )也开始强调个体与组织整合的分析框
架。然而如果实际分析中仍只是一般化地、抽象地考虑组织公平、组织
承诺等因素,仍不足以解释体制内法治工作者所处的情境特殊性。正如
劳工或工厂研究不能还原为工业组织社会学一样(布洛维, 2005 ),对法治
工作者倦怠根源的研究也难以脱离形塑心理过程的宏观体制变迁因素,
还原为“去历史化”的组织管理心理学的纯粹技术性问题。 5 实际上,研究
体制内法治工作者的职业倦怠问题,必须紧密结合该群体的工作特点进
行分析,相关概念的测量也要从该群体的日常工作实践出发。
如果把普遍性的职业倦怠也看作一种社会痛苦( 狊狅犮犻犪犾狊狌犳犳犲狉犻狀 犵 ),
那么自 然 也 需 要 寻 找 其 社 会 根 源。 正 如 布 迪 厄 ( 犅狅狌狉犱犻犲狌 , 犲狋犪犾. ,
1999 : 189-212 )所研究的法国警察、基层法官、社会工作者等承担所谓
“社会功能”的人员,在他们致力于应对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种
种问题时,在国家赋予他们繁重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和他们手中掌
握的十分有限的处理方式和手段之间存在矛盾,他们面临着“双重困
境”( 犱狅狌犫犾犲 犫犻狀犱狊 )以 及 政 府 体 制 之 内 存 在 的 “制 度 性 自 欺 ”
狆
( 犻狀狊狋犻狋狌狋犻狅狀犪犾犫犪犱犳犪犻狋犺 )带 来 的“位 置痛 苦”( 狅狊犻狋犻狅狀犪犾狊狌犳犳犲狉犻狀 犵 )。这
启发人们,考察法治工作者的心理过程不能脱离宏观社会结构和历史
背景。
当代中国正处于法治化的进程之中。以“法律移植”和“本土资源”
之争为主线,法学界关于这个话题的讨论延续至今(季卫东, 2001 ;苏
力, 1996 ;梁治平, 1997 ;王晨光, 2012 )。不过从法社会学的立场来看,
更令人感兴趣的是司法实践中两种学术争论所强调的要素之间的关系
模式问题。刘思达( 2005 )基于田野调查对此进行了概括。他发现,经
过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的法制建设,一方面中国已经建构了非常类
似于西方的法律体系,法律制度外观已经具备强烈的“符号化”功能;然
5. 正如萨拉森( 犛犪狉犪狊狅狀 , 1983 )所批评的,美国心理学典型地是一种个体与社会—历史情境无
关的心理学。有学者在研究职业倦怠时称萨拉森的立场为社会—历史视角,强调社会而非个
体或组织的效应对倦怠积淀的影响( 犅 狔 狉狀犲 , 1999 : 18 )。
· 1 0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