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4 - 《社会》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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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情境中的自发性认知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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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由于担心业主维权行动影响社会稳定,地方政府也会介入和
   管制业主自治。最常使用的方法是控制业委会的选举和备案。在前文
   提到的 犢 小区的产权争议事件中,虽然经过几年的维权,配套楼被交
   回业主无偿使用,但产权却登记在街道名下。以 犔 先生为首的业主积
   极分子一直在为赢回配套楼的产权而努力,也因此成为了街道、居委会
   的眼中钉。在 犢 小区业委会改选之际,街道、居委会用尽方法将 犔 先
   生排除在候选人名单之外。尽管 犔 先生在选举当日获得高额选票提
   名而当选,街 道、居 委 会 看 到 结 果 之 后 立 马 否 认 了 选 举 结 果 的 有 效
   性。 5 对此, 犔 先生无奈地表示:“你街道可以指导,你党组织可以领导,
   但是这个权力的性质不能改,你是公权,这个(业委会选举)是私权,公
   权为了公正透明,你可以来指导私权完成这件事,但是你不能越权,你
   不能帮大众决定他们的人选,来推翻选举的结果”(访谈 2012 / 07 / 05 )。
   街道、居委会对业委会自治权的管制经常受到业主的质疑和反对。在
   微博上,有业主法理上指出,“太多人认为,没有备案业委会就不是合法
   的。实际上,从唱票结果出来那一刻开始,业委会就合法成立了!业委
   会是备案制,不是注册制”(微博 3576569085376700 );也有业主结合自
   身的经历阐述自身的观点:“上午和论坛几十位同仁在包河区法院参加
   了国贸公寓小区聂老师诉望湖街道和区住建局以房产证没有其名字为
   由,拒绝其当选业委会成员后为其备案。这是一个老问题,给业主积极
   参加本小区公共事务带来了很大麻烦,有的街道可以,有的街道却不可
   以。事实上变成了选择性执法”(微博 3850049090463651 )。这些微博
   文表明,业主的权利意识随着维权经历而改变和延伸,体现了认知解放
   的互动过程。
       (三)完善产权保护
       业主维权行动的发展,特别是在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矛盾纠纷
   上面临的相似难题,使得业主之间积极展开沟通,分享维权过程中的经
   验和教训。社会化媒体特别是微博的迅猛发展为业主之间的交流提供
   了理想的平台。现有研究发现,微博不仅为业主提供了一个快捷方便

   5. 由于考虑到部分业主已经不居住在小区内,为了方便这部分业主投票,居委会书记提议采
   用电话委托的方式,这一提议也获得了筹备组的一致同意。然而选票结果出来之后,居委会
   书记又反过来说电话委托投票是不具有合法性的,因而选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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