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2 - 《社会》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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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情境中的自发性认知解放


   ( 犅犲狀犳狅狉犱犪狀犱犛狀狅狑 , 2000 : 623 )。
       然而,抗争事件发生时并不总是存在专业化社会运动组织。当专
   业化组织缺位时,抗争者对社会问题的认知过程将呈现自发性和演进
   性特征,该过程被称为认知解放( 犖犲 狆 狊狋犪犱 , 1997 ; 犉狌狋狉犲犾犾 , 2003 )。伴随
   着认知解放过程,人们逐渐意识到不公正的境况并试图通过集体行动
   去改变该境况( 犕犮犃犱犪犿 , 1999 )。由于中国的社会组织发展尚不成熟,
   它们往往在集体维权中缺位,这意味着抗争者对问题的认知过程不同
   于西方社会运动的框架化过程。现有研究指出,中国的抗争者往往使
   用讽刺、转喻、模棱两可的话语来呈现抗争框架( 犜犺狅狉狀狋狅狀 , 2002 )。有
   鉴于此,本文认为有必要结合中国集体维权的特点来分析行动者对社
   会问题的认知。
       首先,中国的抗争者 提 出框 架时 不仅 要考虑 框架 对 公 众 的 吸 引
   力和动员力,还要考虑政府的接受度,不断在抗争诉求和政府容忍度
   之间取得平衡,以维持抗争行动本身的合法性。在此情景中,抗争框
   架究竟符合还是超越国家赋权限度是一个重要的分析面向。在某种
   程度上,该面向与学界 关 于 规 则意识 和权 利意 识的争 辩有密 切的 联
   系。裴宜理( 犘犲狉狉 狔2009 )认为,中国的抗争主要体现了规则意识,抗
                    ,
   争者使用官方话语符 号 来构 建自 身 的抗 争诉 求,并 没 有挑战 既有规
   则的合法性;李连 江( 犔犻 , 2010 )则 认为,尽 管规 则意识 在 当 前 的 抗 争
   中占主要地位,但规则意识鼓励人们去挑战地方权威,削弱人们对政
   府官员的信任,从而 促 进 权利 意识 的生成。抗 争者不仅保护 自己在
   现有规则限度内的权 利 不受 侵害,同时也 致力 于参与规则制 定来争
   取超越国家赋予的 权 利。总 之,对中 国抗 争行动 的框 架分析 需 要考
   虑框架和国家赋权限度之间的关系。本文将源自于现有规则和官方
   话语的框架称为反应 性 框架,将 主张 超越 和改变 现有 规则的 框 架称
   为进取性框架。
       其次,虽然中国的大部分集体抗争源于经济利益,但基于经济利益
   的维权行 动 是 否 会 外 溢 到 政 治 领 域 是 一 个 值 得 关 注 的 议 题 (李 骏,
   2009 : 57-82 )。若外溢效应存在,那么尽管抗争者开始关注具体的物
   质利益,但随着抗争者与其他行动者的互动以及抗争者对争议议题的
   认识的加深,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抗争目标会与其他抗争目标相连结,
   从而扩展和延伸抗争的内涵。就业主抗争而言,若业主在维护经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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