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6 - 《社会》201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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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6 · 1
(二)“恩往下流”、老人福祉降低与代际责任软约束
“恩往下流”作为一个基于代际链中家庭代际资源分配特征而提出
,也包含
的描述性概念,既包含图 2 中 犉 2 将较少的家庭资源分配给 犉 1
。前者所造成的直接后果便是老
其将较多的资源分配给已成年的 犉 3
人赡养资源保障不足和老人福祉的降低。
学术界关于老人赡养资源保障不及和老人福祉降低的解释最有影
响者属“代际失衡论”(贺雪峰, 2008 ;王跃生, 2011 ;刘汶蓉, 2012 )。“代
际失衡论”指出,在传统时期,对中国家庭而言,每一个成年人都同时承
担赡养父母和抚养子女的双重责任,其中赡养父母是对父母抚养自身
的道义回报,而抚养子女是为自己年老作“积累投资”, 5 其中,对年老
父母的赡养一直受到传统伦理和规范的保护(王跃生, 2008 : 15 ),而且
受到法律制度的承认,甚至有研究将这种代际互惠与交换视为古代礼
法的基本精神:不养老人被公认为是大逆不道的行为,忤逆不孝的子孙
不容于整个社会,极端的甚至可招致杀身之罪(瞿同祖, 1981 : 27-49 )。
这种保障老人赡养资源获取的基础在 1949 年后开始发生动摇,代际资
源分配的重心开始向下倾斜。“代际失衡论”虽然捕捉到诸多的事实作
为其立论的基础,如分家的提前以及婚嫁彩礼的繁重化等等,但其本身
却存在一个无法解释的“内核”,即在“代际失衡论”者看来,代际链上的
“受剥削者”为何为子女的“剥削行为”赋予合法性。在现实的养老实践
中,年老的父母总是自觉选择对自己高标准要求,同时对子女表现出极
大的宽容,“他们总是为子女着想,对于子女在‘孝’方面未能尽到的责
任给出自我满意的解释,他们绝不会挑剔自己的子女;而子女只要在这
一方面做了一点一滴,他们就会非常感激非常满意”(杨善华、贺常梅,
2004 : 1-12 )。对此,更合理的解释可能是社会分化与社会竞争的加剧
“倒逼”老人自行降低自己的福祉。由于当下农村的社会分化与社会竞
争主要是基于物质财富的占有,因此,老人为了让自己的子女(甚至是
孙辈)能够获得较多的物质积累,以在乡村社会中居于上层(至少不能
5. 对于一个具体的家庭而言,对父母的赡养和对子女的抚养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一种资源竞
争关系。这种竞争关系所导致的张力突出地表现为家庭之中女性对“母体家庭”的过分投入,即
家庭中的妇女“一方面要求婆婆为她的‘母体家庭’付出劳动以换取婆婆的养老保障;一方面将
几乎所有的家庭资源都投入到儿子的房子和婚事上以求儿子的孝心和养老”(笑冬, 2002 )。这
种两代之间的资源竞争在传统时期因传统习俗与规范的制约而使其天平向上位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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