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5 - 《社会》201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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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沦丧抑或是伦理转向


   而是追问田野调查者提出“伦理沦丧”的想象基础时,本研究还有必要
   解析当前家庭养老的实践形态如何,是否存在困境。在此,本文有必要
   解析“伦理沦丧”想象产生的基础,即考察在现实生活中是否真的存在
   一些有养老困难可能性的人。基于上述目的,笔者对 犆犎犃犚犔犛 的总体
   数据中 70 岁以上的农村样本数据( 1506 人)进行分析后发现,在 70 岁
   以上,觉得自己身体不好,认为自己家的生活水平属于“贫困”的被访者
   中,有 21 人没有从子女处获得经济支持。这说明,在现实的生活中确
   实存在一部分老年人面临养老困境。当研究者进入田野时,总可能接
   触到这些生活处于困苦状态的老人,研究者发现其面对的被访者生活
   困苦同时又未能从自己的子女处获得赡养资源时,往往会直接把老人
   生活困苦与子女未尽养老义务联系起来,进而感慨家庭养老的危机已折
   射出伦理沦丧,并将这种个案所折射的逻辑外推。换言之,“伦理沦丧”
   论断的产生可能是研究者在田野调查中接触到生活困苦的老人,并获悉
   老人未获得子女赡养资源供给后,在“亲代—子代”两代代际互惠的框架
   之中进行了学术想象。这种学术想象背后本身可能牵涉个案研究与大
   规模抽样调查研究之间的区别。由于个案不是统计样本,所以也并不追
   求统计样本所要求的代表性,它的目的只在于通过解剖“麻雀”,形成对
   特定案例(现象)的较为深入、详细和全面的认识(王宁, 2002 )。虽然有研
   究指出,个案背后蕴藏着与整体性图景一致的逻辑,但不同类型的个案
   (如典型个案与非典型个案) 4 本身对于研究整体所具有的功能存在差
   异,即典型个案的意义在于增加对于个案及其同类个案的理解,而非典
   个案研究的意义则在于其证伪性的价值。“伦理沦丧”论断的提出极有
   可能是研究者在田野调查中与处于养老困境的老人“遭遇”。在细致剖
   析其内在机理后,研究者对其个案研究的结论而进行“个案的外推”(王
   宁, 2002 )。这种从个案推论整体的“危险的一跃”便可能使由个案所提炼
   的“伦理沦丧”结论面临极大的偏差。




   4. 以往的研究者在探讨个案研究的意义与价值时,总是笼统地将个案视为一个整体。笔者
   认为,一体化的分析并不有助于研究者深入地反思个案的丰富性及其意义的独特性。为此,
   笔者以个案的性质为基本维度,将其划分为典型的个案和非典型的个案。所谓的典型的个
   案,是指在所分析的属性层面与其他个案之间具有较强同质性的个案,而非典型的个案则是
   具有较强异质性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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