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社会》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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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5 · 6

   够把握内在于社会事实的必然关系或社会法则,越是能够按照这些法则
   来塑造自己,我们就越是自由。
       上述简短考察旨在澄清孟德斯鸠在何种程度上隶属于现代政治科
   学的传统,又在何种意义上推进了现代政治科学向社会学的转换。针对
   第三部分中的分析,这里的分析会招致一种质疑:立法者实质上只是将
   他或社会学家有关社会法则的知识应用到政治领域,应用到对人的改造
   上。立法者的活动,甚至政治,在孟德斯鸠这里,只是一门借助科学理论
   来改造实践的技艺,它并没有给大多数人的政治实践留出空间。因此,
   政治在根本上仍然只是从属于社会和有关社会的研究。这一点的确可
   以从涂尔干( 犇狌狉犽犺犲犻犿 , 1973 : 4-5 ; 1997 : 13-16 )有关科学和技艺的区分
   中得到印证。从莫斯( 犕犪狌狊狊 , 2005 : 75 )对法国社会学后来的反思中看到:
   “ 政治并不是社会学的一部分”,它只是一门实践技艺,或者说,属于对社
   会学的应用。我们更可以从海德格尔、马尔库塞、阿伦特、伽达默尔等人
   对现代科学和技术的批判那里,从哈贝马斯和哈耶克等人对实证科学的
   反思中看到有关这个主题的详尽讨论。在此,我们并不想提供另一套学
   科史或思想史叙事来否定这个判断。我们并不否认,在孟德斯鸠有关政
   府原则的论述与有关民族的一般精神、风俗和礼仪的论述之间存在张
   力,同样,在他有关立法者作用的阐发,以及他有关法的概念的界定之间
   存在张力。这些的确都是事实,不过并不是事实的全部。要超越现代政
   治科学或社会学传统,并不需要全盘否定它,回到某个前现代或古代的
   传统,而 只 能 由 此 出 发。在 此,我 们 只 想 就 上 文 的 考 察 进 一 步 澄 清
   孟德斯鸠有关政治与社会的理解。在这种理解之中,就蕴含着逾越当下
   社会学学科界限的某种可能性。
       在孟德斯鸠那里,不可否认地一点是,政治具有根本的优先性。上文
   从立法者对原则的更新解释了这种优先性。此处,我们想就政治视域的优
   先性进一步阐发这一点。在孟德斯鸠那里,政府或国家并不是社会的一个
   次级领域、组成部分或子系统,而是一个缩微化了的社会世界,或者说,是
   一个从政治事件和政治行动出发来看的社会世界。特定政治选择和政治
   行动的发生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受到气候、土壤、风俗、礼仪、民族精神和贸
   易等等的综合作用。因为社会世界中的各种要素,最后都要通过作用于人
   们的激情而映射在政治世界,并经由各种政治事件凸现出来。
           支配着世界的并不是命运,这一点从罗马人身上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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