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8 - 《社会》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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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法庭还是走上街头:超越维权困境的一条行动路径
第三,组织困境。制造不稳定因素意味着行动是敏感的,这既限
制了抗争者制造不稳 定 行动 的动 机,也限 制了 抗争者可持续 抗争的
能力。集体行动需要 组 织和 动员,但集体 行动 制造的不稳定 又限制
了它们的组织和动 员。在 中 国,集体 行动 的发动 者和 参与者 都 面临
着风 险。 许 多 研 究 都 发 现 一 些 群 体 性 案 例 都 是 自 发 性 的 ( 犆犺犲狀 ,
2000 ; 犅犲狉狀狊狋犲犻狀犪狀犱犔ü , 2003 : 146-147 ; 犆犺犲狀 , 2000 )。还有学者发现
领导者和他们的 社 会 关 系 在 抗 争 过 程 中 至 关 重 要( 犆犪犻 , 2002 , 2005 ;
犅犲狉狀狊狋犲犻狀犪狀犱犔ü , 2003 : 147-157 ; 犗 ’ 犅狉犻犲狀犪狀犱犔犻 , 2006 )。集体行 动
需要组织和动员。鲜明的自发性特征就限制了集体行动的影响力和
持续能 力(吴 长 青, 2013 )。于 建 嵘( 2003 , 2004 )提 出 的“以 法 抗 争”
的模式中,发现农村抗争中有一定数量的意志坚定的抗争精英,他们
之间有分工,有决策和 激 励 约 束 机制,具备 一定程 度上 的组织能 力,
但他们承担着非常 大 的 风 险后果。另 外的 研究也 发现,抗争 者建立
维权组织是敏感而危险的(应星, 2007 )。
第四,制度困境。依法抗争针对的是政策和法律的执行,而当政策
或者法律对抗争者不利的情况下,抗争者就失去了抗争的合理性。依
法抗争者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中央的经都是好的”,但好经被地方
官念歪了。抗争者利用有影响力的支持者和官方认可的原则去向那些
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没有履行特定准则的干部施加压力。抗争者认为
“乡村干部是坏人,省市干部是好人,中央干部是亲人(吴毅, 2007 )。”所
以在根本上,抗争者不谋求影响政策和法律的制定。但对于许多地方
政府和地方官来说,他们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中央政府的政策、
精神、法规、文件等的激励而产生的(周黎安, 2014 ;周飞舟, 2006 )。很
多 群 体 的 权 利 受 损 现 象 就 是 由 于 不 正 当 的 旧 有 法 律 和 政 策 导 致 的
(管兵、岳经纶, 2014 )。如果“中央的经”存在问题,依法抗争的基本前
提就失去了。
由此可见,依法抗争存在着诸多困境,这实际上给抗争者提出了无
法克服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制度内的维权便成为另一种选项。实
际上,基于抗争问题的研究也发现,抗争者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和政策
( 犗 ’ 犅狉犻犲狀犪狀犱犔犻 , 2006 )。应星在研究大河村民上访的时候,发现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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