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6 - 《社会》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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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法庭还是走上街头:超越维权困境的一条行动路径


   的公众抗争有三个表现:( 1 )在政府许可渠道的边缘进行活动;( 2 )利用
   更有权力的机构的话语和承诺去制约政治和经济权力;( 3 )利用权力部
   门之间的分歧进行活动。在这种模式下,农民抗争的重要形式是上访,
   把地方问题诉诸上级部门,希望上级政府干涉,以此对地方政府和干部
   的做法施加压力。另一方面,用中央政府的话语、价值观、法规、政策、
   文件等来制约地方政府也是通行的手段。
       具体言之,依法抗争和其它类别的抗争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此类抗争行为利用了中国特色的政治机会结构,即中央集权

   的官僚体系给维权者提供了机会和空间。很多学者都注意到中国政治
   结构 的 条 块 分 割 特 点 对 政 策 制 定 和 执 行 的 影 响 ( 犔犻犲犫犲狉狋狉犪犾犪狀犱
            ,
   犗犽狊犲狀犫犲狉 犵 1988 ; 犔犻犲犫犲狉狋狉犪犾 , 1992 )。此处所指的结构性特征主要是
   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结构关系。对于上级政府而言,( 1 )要求下级政府不
   要惹麻烦,稳定压倒一切,从 1990 年代早期开始,政府就发布了一系列
   文件要求地方政府要为地方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负责,在 2000 年中央发
   出了《关于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
   究通知》,要求地方领导对地方稳定负责(于滨, 2001 );( 2 )地方政府要
   贯彻上级政府的精神,这种精神就体现在话语、文件、政策和法规中。
   从这方面看,地方政府和干部因为担心抗争会造成大麻烦而会对抗争
   者做出让步( 犆犪犻 , 2002 ; 犛犺犻犪狀犱犆犪犻 , 2006 )。

       就块方面的部门间关系而言,不同部门之间因为职责和功能不同,
   肩负不同的使命,对抗争者也自然会做出不同的反应。比如,从上海的
   一个小区维权案例来看,市规划局和园林局就对区政府的土地使用政
   策存在不同 看 法,维 权 的 业 主 就 利 用 了 这 种 间 隙 进 行 维 权 ( 犛犺犻犪狀犱
   犆犪犻 , 2006 );还有,在怒江反建大坝环保运动中, 犖犌犗 组织就利用了国
   家环保总局和云南省地方政府、电力部门之间的不同看法进行维权运
   作( 犛狌狀犪狀犱犣犺犪狅 , 2008 ; 犕犲狉狋犺犪 , 2008 )。
       第二,依法抗争要制造“不稳定因素”,只有通过这一点,中国特色
   的政治机会结构才能具体地发挥作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

   闹不解决”的民间概括是这一特点的具体体现。蔡永顺( 犆犪犻 , 2008犪 )认
   为可以对通过两个维度来测量“闹”:一个是集体行为参与者的数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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