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社会》201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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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利秩序与基层治理内卷化
源,造成乡村治理内卷化。
纵向来看,分利秩序的形成与基层治理内卷化并不仅仅是当前乡
村社会面临的现实困境,而且是一个世纪以来国家政权现代化建设中
一直面临的一个历史怪圈。 20 世纪上半叶的国家政权内卷化与 20 世
纪 90 年代末的国家政权内卷化,一方面是由于国家对乡村社会资源的
过度提取,一方面是缺乏有效的组织手段或者说官僚化能力进行提取,
从而不得不依赖“营利性经纪”来完成。值得注意的是,建国后 30 年
间,国家曾经利用“人民公社”这一强大的“权力的组织网络”(强世功,
2003 )完整地触及到了农村最底层,进而可以稳定有效且有计划、可持
续地提取农村资源,并形成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地对基层组
织进行强大的行政监督的能力。 22 这种以组织建设替代经纪模式,成为
国家政权建设中重要的一环,实现国家与农民的有效对接,从而避免国
家陷入内卷化的困境(杜赞奇, 2008 ;温铁军, 2009 )。但是,这种全能主
义的高度控制却是以牺牲广大农村和广大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的,并在
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经济效率。问题在于,对于国家政权建设来说,权力
运作的有效性并不能代替权力运作的规范性(张静, 2000 )。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国家不再从农村提取资源,本已摆脱了国家
“压力型体制”(荣敬本等, 1998 )的束缚,使得国家可以更加从容地推动
基层社会向技术治理转型,以便实现公共规则之治的转变。但是,税费
取消之后,“压力型体制”仍然笼罩在“争资跑项”促发展与高压维稳这
两大中心任务之中,在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出现了明显的张力,使
得基层组织基于自利性考虑而产生目标替代。与此同时,随着国家强
制性权力逐步从乡村社会退出,基层组织的治理权力大大弱化,国家与
基层组织、农民三者之间的联结与制衡纽带发生断裂。虽然国家意图
通过资源输入和技术治理的转型来建构基础性权力以替代传统强制性
权力的总体支配(迈克尔·曼, 2002 ),但实际结果却是两种权力的双重
22. 张静( 2000 )曾指出,在人民公社制度下,“强大的行政监督没有给基层政权的经营角色提
供多少空间,干部团体虽然绝对支配着生产资源,但这种支配主要来自干部的管理身份,而不
是来自他们的经营者身份,多数干部只能以其管理者身份所允许的方式———行政特权———分
配剩余,这种状况不允许基层政权在整体上朝向经营角色分化”。事实上,不仅自上而下的行
政监督的对于基层干部的制约作用,而由国家发起但却是自下而上的以“运动式治理”为代表
的群众路线对基层干部的角色、行为规范也起到了重大作用,从而避免基层代理人的勒索榨
取和贪污腐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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