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社会》201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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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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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迪斯·巴特勒( 犑狌犱犻狋犺犅狌狋犾犲狉 )作为后结构主义性别研究的代表,
   其性别操演理论对部分女性主义理论和传统性别研究视角带来犀利挑
   战。她的性别操演理论,是在消解了传统性别的先在自存性之后而提
   出的一种对性别及其展演者的全新认知视角。
       巴特勒指出,传统上可理解的性别是维系生理性别、社会性别之间
   一致的连续关系的性别。而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都是建构的产物,二者
   无一具有自然合法性,且二者之间的松散关联已导致对性别主体进行界
   定变得愈发困难。在此基础上,巴特勒( 2009犪 : 34 )提出了自己对于性别
   的定义:
           性别不是一个名词,也不是一组自由流动的属性。性别
       的实在效果是有关性别一致的管控性实践;性别是一种行动,
       建构了它所意味的那个身份,而非只是先于它存在的主体所
       行使的一个再现。
       性别表达的背后没有主体,也没有身份。主体和身份都是由表达
   通过性别这一规范性行动在身体上的操演而被建构的———虽然后者常
   常被误认为是前者的结果。这样的性别操演,不仅存在于社会文化的
   语言层面,更存在于生理的身体层面。巴特勒希望能探究清楚,“我们
   是如何用自己的身体习惯于性别和性态的”。
       在巴特勒( 2009犫 : 42 )看来,性别是通过认同和操演的复杂实践而
   形成的,性别并不只是人之所“是”,也不就是人之所“有”,而是男性特
   质与女性特质的生产与规范化/正常化赖以进行的机器。性别操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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