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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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5 · 1
第一,对新技术的接受在一定程度上的确是个体在对收益(本文没
有检验)、风险和支付能力进行考量的基础上做出的决策行为,传统的
个体行为模型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这种解释是不完备的。在面对转
基因这样的新技术时,个体是在缺乏相关知识(信息)或知识(信息)非
常有限(对相关知识不了解)的条件下做出的“有限理性选择”,其考量
的“风险”更多是一种“主观建构”的风险。这印证了风险社会理论的一
个基本 观 点:重 要 的 不 是 风 险 是 什 么,而 是 人 们 认 为 风 险 是 什 么
(赵延东, 2007 )。
第二,在风险社会中,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行为呈现出复杂的社会阶
层差异。本文发现,教育水平更高的公众更倾向接受转基因作物,而经
济收入更高的公众更不愿意接受转基因作物。在前文提出假设和建构
模型时,我们是把“教育水平”作为知识水平和认识能力的代理变量,把
“经济收入”作为支付能力和价格敏感性的代理变量。事实上,这两个
变量也是传统上衡量社会经济地位和阶层差异的重要标准。如果从这
个角度解读,上述发现就意味着传统的社会分层机制对人们的风险行
为的确有复杂的影响作用。社会分层机制及其变化是风险社会理论的
核心议题之一。在贝克( 2004 )看来,在风险社会中,风险生产和分配逻
辑代替了传统的财富生产和分配逻辑成为社会分层和政治分化的标
志。这意味着,风险的弥散性和普遍性使风险意识和行为具有跨越阶
级或阶层的可能性(“风险面前人人平等”)。但他同时指出,风险分配
的逻辑与财富分配的逻辑并不总是冲突,风险分布也会以一种等级化
和阶级化的方式进行,在一定程度上同阶级、阶层的分化同构,并强化
后者的分化(李友梅, 2008 )。本文的研究发现,不同阶层暴露于风险
(或逃避风险)中的机会和能力确实存在明显的不平等,但经济地位和
教育地位的作用又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我们认为,造成这种复杂性
的原因有二:一是社会阶层差异包含多个维度,除经济地位(收入和财
富)外,还有知识地位(教育)、权力和社会网络等,不同维度带来的资源
并不完全相同;二是风险行为也包括多个维度,除行为或行为倾向外,
还包括与风险相关的知识和风险意识,各维度之间的关系并不完全一
致。这意味着,风险社会中的阶层差异确实非常复杂,不同维度的社会
阶层差异影响着不同维度的风险行为。在前文提出的理论框架中,本
文确实暗示了这种复杂性,但因为数据局限和其他限制,在实证环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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