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社会》201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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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4 · 4

   动力市场中根据劳动力生产费用和劳动供求关系而形成的。但无论是
   计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都是获取剩余价值的方式,只不过以工资的形
   式加以掩饰(马克思, 1975 : 585-593 )。通过对劳动时间的分析,马克
   思( 1975 : 258-271 )力图揭示资本如何靠榨取剩余劳动、剩余价值而获
   得资本增殖的“秘密”。然而,马克思试图用以解释资本家是如何通过
   工资形式及剩余劳动时间获取工人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理论却无
   法解释今日的中国农民工,特别是建筑业农民工所面临的困境———不
   仅是低工资的问题,也不仅是劳动时间的问题,而是不能“按月结算”领
   取工资,甚至干满一年都拿不到工钱的问题。从 2013 年调研总体样本
   来看,工地上按月结算工资的比例仅为 19.9% ,不足 1 / 5 。成都市和沈
   阳市“按月结算”的比例较高,而首都北京的比例最低,仅为 5.5% 。在
   过去的一年中,未经讨薪而结清工钱的比例为 46.6% ,其中郑州的比
   例最低。此外,有 12% 的工人没有拿到一分工钱。可见,建筑业拖欠
   工资的现象依然严重。 2 值得注意的是,拖欠工程款导致工人无法按时
   领取劳动报酬的不仅是资方,还时常是政府项目。这类欠薪问题是经
   典的劳工研究理论也不曾面临的。
       2. 劳动力再生产问题
       马克思的劳动力再生产理论指出,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和
   再生产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必要
   劳动时间,就是劳动者完成简单劳动力再生产的那部分时间,包括劳动
   者自身劳动能力的恢复和持续,劳动技能的培养和提升,新的劳动力的
   补充和增加等。由此不难得知,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不仅包括工人自
   身体力和脑力的再生产,还应扩及他们的家庭,包括其医疗、社保、住
   宅、子女哺养教育、老人赡养等费用。但中国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
   农民工,大多背井离乡,只身来到城镇工作,得到的常常是最低工资收
   入水平的报酬,只包括他们自身最基本的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而并不
   足以覆盖劳动力再生产的全部成本。更因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所限,
   他们无法作为移民工人真正容身于他们所向往的城市,而是往来于城
   乡之间,形成了每年春节期间候鸟迁徙般的大规模人口流动。


   2. 参见:潘毅、吴琼文倩 .2013. 一纸劳动合同的中国梦——— 2013 年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状况
   调研(未刊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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