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5 - 《社会》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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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4 · 1
原有的政策结构产生强烈的反冲力。矫枉过正的结果是,美、英走向
“钟摆运动”的另一极。美、英的模式是在两极之间进行大幅度的回摆,
代表一种相对长期的“动态平衡”。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扩展著者的
分析框架,我们可以看到,美、英回摆严重的动态平衡不仅与争斗型的
政治动员有关,还与主要代表资本和工会的两党制以及重视竞争、赢者
通吃的自由市场经济有关。
如果以这两个模式为参照系为中国经验定位,中国的应对策略显
然更接近美英模式的动态平衡,甚至在“钟摆运动”两极之间的回摆幅
度比美英更为激烈。在 1950 年至 1979 年的第一阶段,中国的计划经
济体制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以及国营企业的职工提供了较为全面的
住房、医疗、教育和退休方面的社会保护。集体企业的职工至少受惠于
教育以及程度不一的退休金和医疗方面的保护。在农村,政府在一定
程度上保障了教育,人民公社也在很多地方实现了合作医疗。然而,正
因为在第一阶段较为全面的社会保护,在 1979 年至 21 世纪初的第二
阶段(在中国,第二阶段的结束应以十六大提出的“和谐社会”的政策范
式为标志),中国在“钟摆运动”中呈现出来的回摆更为激烈,表现出比
美英更为强烈的新自由主义倾向。中国不仅在税收政策上通过对外资
实行超国民待遇,对国内依靠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结构(例如房产税至
今仍处在零星试点阶段,个人所得税占全国税收比重尚不足 6% )等方
式保护资本和富人的利益,更是在福利支出政策方面进行全面改革,大
幅度削减政府在提供教育、医疗、住房和退休金等方面的责任,甚至把
对社会最低收入阶层的保护一度降至形同虚无的状态。由于政府在大
幅度削减福利开支的同时把公共开支的重点定在建设经济增长所需要
的基础设施上,因此,中国的财政体制从税收和支出两个方面都支持资
本。正因为这种全面支持资本而不保护社会的激进做法,中国一方面
得以实现他国无法比拟的超高速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也产生了严重的
社会不平等。
如果以德法、美英两种应对模式中的政策调整部分来看中国,利益
代表机制的缺位是中国面临的最大问题和挑战。在德国和法国,保守
政党长期执政的基础是始终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重视建立广泛的
社会共识,走中间道路。在美国和英国,尽管调整幅度大,在“钟摆运
动”中的回摆激烈,高收入阶层与低收入阶层始终处于争斗之中,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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