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7 - 《社会》2014年第1期
P. 247

社会· 2014 · 1

   折扣。
       虽然中国在税收政策方面取消了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取消了由处
   于社会底层的农民负担的农业税,并强化了个人所得税的累进属性,但
   税收结构的整体累退性并没有根本改变。作为直接税的各类财产税,
   如资本收益所得税、遗产税、针对存量的房产税,目前尚看不到开征的
   希望。个人所得税在全国税收中占比过低。同时,征税制度的不完善
   也为富人避税提供了较大的制度空间,富人的实际税负还要低于其名
   义税负。在福利开支方面,尽管中国已经开始加大在教育、医疗以及退
   休保障方面的投入,但是仍然远远不能抵御市场力量的冲击。另外,在
   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领域的“福利特权”、“双轨制”以及某些群体享受的
   由财政负担的种种“隐性福利”,使得现有福利资源配给的再分配属性
   很弱,甚至出现逆向再分配。这一轮财政模式再调整进展之缓慢,让人
   不由想起波兰尼曾做出的悲剧预言:“自律市场”的极度扩张,最终很可
   能对“能动社会”造成毁灭性影响。这一预言指出了中国目前所面临挑
   战的深刻与严峻。
       无论是否承认存在中国经济发展模式,没有人能够否认中国政府
   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相比于其他国家,中国政府掌握着极多的
   资源和强大的干预经济运行的能力,然而中国学界对政府的税收和福
   利开支两个方面的社会学研究却严重落后。就此而言,普拉萨德的这
   部财政社会学著作可以为我们提供重要的启示。它提示我们,财政社
   会学对我们认识中国政治经济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进一步说,本书引起的讨论的价值绝不仅仅限于理论,它对中国未
   来财政政策的选择提供了极为宝贵的借鉴。中国自 21 世纪初就早于
   世界其他国家进入了战后全球化的第三阶段,开始对 1980 年至 2007
   年全球化第二阶段中过度释放市场力量造成的负面影响进行再调整。
   本书关于财政体制的综合讨论提醒我们,要实现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
   根本转变,应该把财政体制作为一个重要的改革方向,不仅应在税收方
   面加大直接税的比例以促进税负公平,还要进一步加强完善福利支出
   方面提供的社会保障并使其分配更为均等化。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
   美英模式与德法模式各自的利弊,把握动态平衡与静态平衡之间的平
   衡。我们既要看到德法模式在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所具有的维持
   社会稳定的明显优势以及美英模式的剧烈调整给社会带来的转型阵

    · 2 4 0 ·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