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0 - 《社会》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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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伦理与抗争行动的持续性
越好啊,他治了我这一个,那个他治不了。结果操作起来不
行,他们有些人目的就不纯,为了取财这也是目的,为了出名
也是个目的,真的是为了法,为了大伙的利益,这也是目的。
老周就不喜欢老何,一看他鹰鼻子鹰眼的就不像个好人。王
银龙就跟他不一样,他说老孟你可加强小心。
笔者:你刚才说四五个,其他人的情况呢?
孟洪山:有朱红玲,是个女的,七里堂村的。她们村现在
弄了五百多亩地,这都是我帮助她打官司,她弄会的;还有王
炳山,村里卖了五十多亩宅基地,村主任偷了一百多立方石
灰;还有徐祥然。基本上一弄到真事就够呛了,我也不是说人
家不行。这些人都是我操作起来的。老何呢,那次王银龙来,
写材料,他说,这个人不行,你别跟他打交道啊老孟。这老周
呢,那次开庭呢,妇女查体要钱,他说,“老孟”,他也不知道听
谁说的,“俺在哪儿打的材料,打了多少份,在哪儿住的旅馆,
住了多少天,外面县委都知道”。(访谈资料: 犔犕犆 和 犕犎犛 ,
2009061201 )
在团体建立的问题上,孟洪山同样强调了自己的核心作用,他说这
些人都是自己操作起来的,而且当时之所以如此组合成一个团体,其实
是有一个策略的考虑,即为了给老百姓办事,组成一个团体是有好处
的,团体成员之间可以相互支援,政府即使收拾了这个人,还会有另外
一个人。 12 但这样一个计划随之泡汤。对于团体瓦解的原因,他和何梦
坤的观点是一致的,就是并非志同道合。孟洪山把自己划在了“为了大
伙的利益”一边,把其他人划在了或为“财”或为“名”的另一边。
他的主要批判对象是何梦坤,徐祥然次之,王炳山和朱红玲只是被
顺便提及。他对何梦坤的批评是他喜欢吃喝,相对于孟洪山的很少喝
酒,何梦坤的喝酒癖好无疑很明显;其次还有以收取钱财为目的、写材
料又臭又长不着要点、鹰鼻子鹰眼不像好人、向政府泄露消息等。此
外,他还引用农民律师周立光和新闻记者王银龙的话作论据。对于徐
祥然、王炳山和朱红玲的评价,他和何梦坤有着某种相似性,只是把处
12. 应星( 2007犮 )在一篇关于“赤脚律师”的文章里,也分析了这种相互支援的机制。而本研
究则指出,这种机制很快因为相互拆台的内讧而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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