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社会》2013年第1期
P. 48
方法论与生活世界
而言,经典社会学(譬如韦伯的理解社会学及其对于意义的强调)与现
象学实际上处于同一个问题传统中,即文艺复兴以来“人之自主性与自
我理解的问题”(弗格森, 2010 : 97 )。然而我们认为,如果在此基础上,
将自我的自主性与理解问题置于西方社会思想史传统中来理解两者所
共同面对的历史和现实问题,就会发现,自我如何可能与主体间性的问
题,实际上蕴涵了社会契约论的传统问题。而从韦伯到舒茨的理解社
会学努力中,以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讨论所呈现出来的种种复杂的张力
(包括社会学中的社会形象和与之相关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之间的张力)
也只有在契约论的传统下才能够获得理解。对舒茨这样的流亡者而言,
以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形式来展开对此问题的讨论,则因其生活世界的维
度而具备了现代存在论性质的哲学人类学意涵。
二、韦伯 - 舒茨的两难问题
(一)舒茨的方法论两难
在舒茨早期至晚期的工作中,有一个核心的问题贯穿始终,即作为
互相理解和沟通之可能性的主体间性问题。对舒茨而言,主体间性之
沟通包括两个需要加以严格区分的领域类型:一个是日常生活之中的
沟通,一个是社会科学之中的研究性沟通。在从个体意识出发建构其
生活世界体系的早期努力中,舒茨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在无论是对面对
面的我群还是对他群情境的分析时皆以社会学的方式来解释的种种情
境中,社会科学的诠释是如何发生的。这一问题的重要基础,即是主体
间性是如何可能的这一核心问题。在舒茨看来,主体间性在日常生活
中是被行动者视为理所当然的,但是在社会科学中,主体间性如何可能
的问题直接与社会科学自身的可能性以及现代社会的可能性密切相
关。因为,对于舒茨来说,理解之为可能首先意味着已经发展出现代主
体性的行动个体之间能否因为相互理解而达致契约,同时也意味着理
解社会自身存在之可能性。在其早期工作中,舒茨认为,这是属于超验
现象学领域的问题。而在社会学的日常生活领域,沟通的可能性则是
被预设的。舒茨通过这一悬置将此问题留给了超验现象学。主体间
性作为社会世界的基 础,只有 在 意义 分析 完成以 后才 能够获 得 进一
步分析的可能性,所以 说 内 在 意识的 现象 学分 析是舒 茨的现 象 学社
会学的起点。这意味着对于主体间性的分析必须首先要回溯到内在
· 4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