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8 - 《社会》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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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管理主义时代香港社会福利领域 NGO 之发展
导政策改革外,与商界建立策略伙伴关系,唤醒它们的社会责任正成为
这类组织在倡导方面的新尝试。持续的财政紧缩与政府威权的提升使
得香港 犖犌犗 在发展公民社会中的角色非常不确定( 犔犲犲 , 2005 ),但本文
认为,香港社会福利领域内至少仍有一类早期为专业人士发起的组织
正强化着其倡导社会改变的角色功能。
安海尔( 犃狀犺犲犻犲狉 , 2009 )指出,非政府部门的转型是当前国家与社
会转型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的制定应当明确其所想要构建之
社会与社群生活的目标。本文开篇所述之三种政策视角强调了非政府
部门的三种不同社会角色,政策制定之关键考量在于如何让非政府组
织能够同时扮演可能矛盾的功能角色,使其不仅成为有效率的服务提
供者,也能继续扮演好在公民社会发展中的角色。同时,政策要考虑是
否对于一种角色的关注会牺牲另一种角色。新管理主义改革源于对具
有效率、弹性及创新的公共部门的追求,与福利多元主义相结合,旨在
通过分散化、民营化与商业化来改变政府与民间组织、政府与公民间的
关系,以服务使用者为中心,增强其选择自由。从本文的分析可见,新
管理主义确实改变了政府与 犖犌犗 之关系,也影响着 犖犌犗 的组织行为、
组织形式与价值使命。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香港福利领域“国家 主
义—法团主义”( 狊狋犪狋犻狊狋犮狅狉 狆 狅狉犪狋犻狊狋 )的混合体制( 犔犲犲 , 2005 )面临挑战,
政府与 犖犌犗 之间的伙伴合作关系正发生分化。对于 犖犌犗 与政府间不
同关系之变迁,笔者曾做过详细探讨( 犜犻犪狀 , 2009 )。本文中所描述的
“操作者”主要提供政府资助服务,因而尽量避免与政府对立的组织形
象,它们依然会是 政 府 信 任 与 认 可的 合作 伙伴,而“先 锋者”与“倡 导
者”,它们从越来越威权的政府手中争取到的空间与声音将更多代表并
影响香港公民社会的发展。另有一些超出本文研究范围、未接受政府
资助的或其他领域的 犖犌犗 ,它们在公民社会中扮演的角色也值得进一
步关注。这种分化是否可回应内地社会组织与国家间关系的现状(张
钟汝、范明林、王拓涵, 2009 ;范明林, 2010 ),值得进一步探讨。
研究也显示,新管理主义旨在以服务者为中心的初衷似乎在操作
过程中发生了偏离,对此,一些国家已开始反思。 2012 年初,英国通过
“公共服 务 (社 会 价 值)法 案”[ 犜犺犲犘狌犫犾犻犮犛犲狉狏犻犮犲狊 ( 犛狅犮犻犪犾犞犪犾狌犲 )
犃犮狋 ],要求英国公共部门在履行公共服务合同时,必须考虑如何改善
社区的经济、社会与环境福祉;同时,在采购过程中选择目标机构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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