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党政研究》202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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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企业的通知》中确定的评定标准,认定了 260 家国家扶贫龙头企业作为扶贫贴息贷款
的重点扶持对象。政府以认定扶贫龙头企业、投放贴息贷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等方式引
导市场力量深度参与。
(二)脱贫攻坚阶段 ( 2013 - 2020 年)
在脱贫攻坚阶段,政府通过政策倾斜、财政投入以及项目统筹等手段,有效解决了绝
对贫困问题,建立了覆盖 “两不愁三保障”的基础帮扶体系。这一时期,政府在资源集
中配置、区域整体推进和底线保障兜底方面发挥了核心功能,使贫困地区能够在短期内获
得基本生活保障和发展基础。尤其是通过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动态监测帮扶需求,确保了
政策的覆盖面和精准度,为后续的多元参与提供了稳定的政策环境和社会基础。随着精准
扶贫方略的全面实施,政府为社会力量参与贫困治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支持与广阔空
间。2015 年 11 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中发 〔 2015〕34
号)提出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
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工商联系统组织民营企业开展 ‘万企帮万村’
精准扶贫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
2018 年 6 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 (中发
〔 2018〕16 号)提出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支持等,扶持企业在贫困乡村发展扶
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文件出台后,多地也出台扶贫车
间认定标准与配套补贴,明确给予场地、物流、就业、税收等补贴的标准。脱贫攻坚期
间,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实施扶贫项目超过 9. 2 万个,投入各类资金 1245 亿元 。
〔 4〕
据 “万企帮万村”台账数据显示,截至 2020 年 12 月底,已有 12. 7 万家民营企业精准帮
扶 13. 91 万个村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 7. 32 万个),产业投入 1105. 9 亿元,公益投入
168. 64 亿元,安置就业 90. 04 万人,技能培训 130. 55 万人,共带动和惠及 1803. 85 万建
档立卡贫困人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效益 。
〔 5〕
在 “万企帮万村”行动中,政府发挥核心引领与保障作用。在政策引导上,明确产
业、就业、消费等多元参与路径,聚焦深度贫困地区与收官阶段的硬骨头,引导帮扶资源
向贫困村、贫困户精准下沉;在组织动员上,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光彩会联
合现场指导各省深化对行动的理解,督促未成立领导小组的地方迅速成立行动领导机构、
形成三方合力,以广泛动员和指导企业参与;在要素保障上,帮助对接产业项目、提供信
贷支持、简化审批,助力企业在贫困地区的投资办厂、资源开发、股权合作等;在市场对
接方面,搭建电商平台、组织展销集采活动,打通扶贫产品销路,降低企业参与门槛与经
营风险;在激励引导上,挖掘宣传民营企业扶贫先进典型,将扶贫成效纳入企业社会责任
评价,增强企业参与的荣誉感与责任感。各省推荐挖掘了民营企业参与 “行动”的先进
典型,梳理出了整县推进、整乡推进、包村推进、一企帮多村、多企帮一村、一企帮多户
等多种参与形式,总结出土地集约提升型、能人大户带动型、金融机构助推型、扶贫资金
入股型、电商平台拉动型等多种产业帮扶模式。政府还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资源对接、
矛盾协调等全方位服务,引导企业发挥市场、资本、技术、管理等优势,因地制宜培育主
导产业,建立脱贫长效机制,实现企业发展与扶贫攻坚的双赢。
政府对社会组织领域参与扶贫的支持力度也持续加大。2017 年 12 月,国务院扶贫开
发领导小组发布 《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国开发 〔 2017〕
12 号)提出,社会组织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
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参与脱贫攻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要通过思想动员、政策支
持、典型宣传等方式,支持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发挥它们在产业扶贫、
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志愿扶贫等方面的作用。2019 年 5 月,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和民
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 《关于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国开办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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