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党政研究》2026年第4期
P. 6

早在 2015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脱贫致富不仅仅是贫
             困地区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要更加广泛、更加有效地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鼓励支
             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 社会力量帮扶在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
                                                              〔 1〕
             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脱贫以后乃至在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由于自然禀赋差异、
             产业基础薄弱、人口结构失衡等内部因素,以及市场波动、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突发风险
             冲击等外部挑战的交织影响,部分地区和低收入群体仍面临动态返贫的潜在压力,相对贫
             困问题也呈现出隐蔽性、长期性、复杂性的新特征。传统依赖单一主体、行政主导的攻坚
             式帮扶模式,已难以满足多元主体诉求和复杂治理场景下的帮扶新需求,亟需构建更具协
             同性、持续性和高效性的治理框架。在脱贫攻坚及过渡期的实践中,企业、社会组织等社
             会力量多元主体协作已充分显示出其独特价值。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社区等多方力量
             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和信息共享,实现政策精准落地和项目高效推进;社会资本和技
             术力量的参与提升了帮扶措施的可持续性与创新性;多方协作也增强了地方治理能力和社
             区自我发展动力,推动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和民生的协同改善。过渡期以来,“万企兴
             万村”行动接续推进,社会力量帮扶机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民营企业结合重点县发展需求,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拓展帮扶领域;社会组织发
             挥专业优势,通过技术指导、公益捐赠、人才培育等方式精准对接乡村需求。社会力量以
             市场化思维和公益情怀,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可持续的内生动力,彰显了协作帮扶机制在资
             源整合、模式创新、精准对接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二、反贫困不同历史阶段政府与社会力量多元协作帮扶实践回顾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经济基础较为薄弱,贫困问题范围广、程度深。面对严峻的贫
             困挑战,我国始终将减贫脱贫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任务,并开启了长期而艰巨的探索之
             路,扶贫事业先后经历了从小规模救济式扶贫、体制改革推动扶贫、大规模开发式扶贫、
             整村推进式扶贫到精准式扶贫的演进过程,实现了我国农村扶贫工作由粗放扶贫向精准扶
             贫的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化和民营经济的发展,社会力量逐步参与扶贫协作
                       〔 2〕
             实践,从初期的自发、零星支援到形成制度化、规模化的集体行动,从单一的物资捐赠到
             多元化的精准帮扶,社会力量成为我国反贫困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一)扶贫开发阶段 ( 1986 - 2012 年)
                  改革开放初期,民营企业以市场活力间接带动农村发展,进行了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
             早期探索。1994 年,国务院发布了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为参与扶贫工作的市场主

             体给予一定的政策保障,主要体现在财税优惠政策、经济开发优惠政策等。1996 年 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 《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 (中发
             〔 1996〕12 号)提出,“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消除贫困,既是党和各级政府的任务,
             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推动下,民营企业以开发式扶贫为
             主、公益捐赠为辅,精准对接老少边穷地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光彩事业活动;社会组织
             层面,国际组织引入先进理念与资源,本土社会组织萌芽起步,以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
             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为代表,开展教育、健康、基础设施、小额信贷等公益扶贫,形成国
             际与国内、全国性与草根组织协同成长的局面。据不完全统计,在 “八七”扶贫攻坚期
             间,国际和国内的 NGO 和其他社会力量动员的扶贫资金超过 500 亿元人民币,占整个社
             会扶贫总投入的 28%。与其他公共领域相比,扶贫领域中的 NGO 不但数量最多、种类最
             丰富,而且取得的成就和产生的影响也最为巨大和深远 。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 3〕
             ( 2001 - 2010 年)》的印发对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各项工作具有前瞻性、指导性意义,
             其中明确提出,“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非政
             府组织参与和执行政府扶贫开发项目”。2005 年,国务院扶贫办根据 《关于申报国家扶贫
                                                                                                       5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