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党政研究》2026年第1期
P. 60

通过 “ 两创”可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中 “ 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纪律建
             设原则。

                  第二, 有利于培育社会廉洁风尚,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 “ 两
             创”以通俗化阐释打破历史隔阂使其贴近现代生活,推动传统廉洁规范转化为现代行为准
             则,可以深化人民群众的廉洁情感认知和廉洁行为认同,引导公众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从
             而营造廉洁清朗的社会风尚。“ 社会风尚的形成是由特定社会关系和道德状况所决定的,
                                                                                〔 10〕
             从政者的廉洁状况与生活作风对社会风尚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在中华优秀传统廉洁
             文化 “ 两创”过程中,通过文化熏陶和制度约束,促使全体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动社
             会风气向上向善,形成全民参与的廉洁生态,进而提升国家治理的整体效能。“ 在道德自
             律与法治他律的基础上,责任牵引旨在促进实践转化,激发廉洁履职动力,实现廉洁道德
                                                                       〔 11〕
             与廉洁规范切实落地,推动廉洁价值转化为治理效能” 。通过责任牵引,可以促使党员
             干部持续将廉洁规范转化为日常行为习惯,进而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的廉洁治理格
             局,有效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三, 有利于凝聚廉洁思想共识,汇聚民族复兴力量。思想共识是社会团结的精神纽
             带,是民族复兴的力量源泉,廉洁作为跨越古今的文明基因,始终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
             准则。“ 如果社会缺乏廉洁的共识,正不压邪、清不胜浊;那么,国家将无以强盛,民族
                                                                 〔 12〕
             难以振兴,社会不可能和谐,人民也不可能团结” 。通过 “ 两创”可以让中华优秀传统
             廉洁文化从经典古籍中的文字变为现实生活中的共识,在多元价值碰撞的当下,为全社会
             确立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价值坐标,筑牢全民族共同的精神堤坝。廉洁共识是民族复兴
             的基石,历史昭示 “ 廉洁兴邦,腐败误国”。唯有以廉洁文化强化价值认同,方能筑牢精
             神堤坝,激发全民崇廉尚善的内生动力,进而汇聚成推动国家繁荣昌盛的磅礴伟力,为中
             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 “ 两创”的内容
                  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在时代发展中不断注入与新时代要求相适应相匹配的新内容,
             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一是 “ 义以为上”的价值基底,二是 “ 节用爱人”的民本实践,
             三是 “ 以公灭私”的权能运行,四是 “ 修身为本”的人格塑造。


                  ( 一)“ 义以为上”的价值基底
                  “ 在中华民族的价值实践中,公义与私利的对立始终贯穿其中。中华民族价值观的根
                                 〔 13〕
             本是 ‘ 义以为上’” 。儒家以 “ 义”为道德核心,“ 见利思义”(《 论语·宪问》)强调
             追求利益必须以道义为前提,“ 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 论语·宪问》)则明确了 “ 取
             利”的正当性边界,直接指向不取不义之财的廉洁操守;墨家主张 “ 兴天下之利,除去
             天下之害”(《 墨子·兼爱》),强调对公共利益的重视和去私为公的实践;法家指出 “ 夫
             令必行,禁必止,人主之公义也”(《 韩非子·饰邪》),强调必须通过制度约束人性弱点。

             “ 君子义以为上”(《 论语·阳货》),是孔子对世人品行的核心界定,也是儒家伦理思想的
             重要命题。儒家思想中,“ 义”是指正当、合宜的行为准则,即符合道德规范、社会公序
             与价值理想的选择,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情境中 “ 怎么做才对”的判断标准。

                  “ 义以为上”确立了道义优先于利益的价值排序,为廉洁行为提供了内在约束。义
             者,天下之公理,行事之准绳。世 人 应 “ 把 义 作 为 行 为 的 最 高 标 准 和 价 值 判 断 的 归
             属” ,一切行为皆以 “ 义”为出发点和归宿,而非以私利欲望为导向。 “ 君子喻于义,
                 〔 14〕
             小人喻于利”(《 论语·里仁》),“ 义以为上”正是对这一区分的实践深化。对君子而言,

             “ 义”是判断行为正当性的第一标准,无论是处理日常事务和人际交往,还是面对利益抉
             择与社会责任,都需先衡量其是否合义。从价值逻辑看,“ 义”是判断利益是否正当的标
             尺,并非否定 “ 利”的存在,而是明确 “ 义”与 “ 利”的优先级,利益可以追求,但必
                                                                                                      5 9 ·  ·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