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党政研究》202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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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政治伦理的核心议题之一。儒家倡导的 “ 以公灭私,民其允怀”(《 尚书·周官》),奠
定了中国古代政治伦理的核心基调,揭示了公共权力运行的本质规律,明确指出唯有摒弃
私人利益考量,坚守公共利益导向,才能获得民众的真正认同与拥戴;庄子主张 “ 公而不
党,易而无私”(《 庄子·天下》),重视公正不结党、平易无私心的原则,将 “ 无私”视
为体道者的核心品格;墨家强调 “ 举公义,辟私怨”(《 墨子·尚贤上》),主张选拔贤能
之人以践行公共道义,反对由于私利而结怨生隙;法家 “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韩非
子·有度》)的刚性约束思想,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制度权威,为权力运行划定了不
可逾越的制度红线。这些思想共同构筑了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中 “ 以公灭私”的伦理
规范,为公共权力的正当运行提供了价值指引。
“ 以公灭私”理念并非抽象的道德教条,而是蕴含着对权力运行规律深刻把握的思维
认知,其核心在于通过设计完善相应的制度机制,构建权力廉洁运行的固定范式。一方
面,明确权力边界是 “ 以公灭私”的前提基础。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强调公权不得私
用,将公共权力与私人领域严格区隔,“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礼记·礼运》),从价
值层面对权力属性作出明确界定,防止权力异化为谋取私人利益的工具。在官员的权限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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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之内,不容有私情、私利,必须做到 “ 以公灭私” 。另一方面,强化权力监督是 “ 以
公灭私”的重要保障。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指出权要为民所用,主张通过有效的监督机
制,确保权力始终服务于人民公共利益。“ 明主治吏不治民”(《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意在突出对官员行为的规范与约束。历史上御史制度、谏官制度等监督机制的创设,实为
“ 以公灭私”理念的制度化具象,其通过纠劾官吏失职、遏制权力僭越,切实保障了公共
权力的规范运行。
新时代,将 “ 以公灭私”理念注入权力运行机制,既是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的时
代表达,也是构建完善治理体系和监督体系的实际需要。通过健全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机
制,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能够有效防范私欲膨胀与权力寻租,提升权力运行的规范性与
效能,确保权力始终服务于公共利益。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 “ 以公灭私”的落实,
确保制度设计不因人而异、不因时而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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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 。对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
行为 “ 零容忍”,彰显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新时代推进 “ 以公灭私”理念的实践转化,
拓展了监督渠道,形成了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技术监督等多方协同的立体化
监督体系。通过完善问责机制,强化对权力滥用的追责力度,提高了违纪违法成本,使权
力运行始终处于高效、规范、透明的轨道。
( 四)“ 修身为本”的人格塑造
“ 中国传统文化提倡修身为本、注重道德践履” ,修身是促进个体完善的核心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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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保证群体秩序的重要环节。“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大学》)儒家
将修身确立为个体道德完善与社会政治实践的共同基础, “ 修身为本”深植于 “ 内圣外
王”的伦理体系中,构成了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的个体起点,凸显了 “ 修齐治平”的
递进逻辑;老子将修身视为体道、得道的必经之路,“ 修之于身,其德乃真”(《 道德经·
第五十四章》),认为修身的本质是对 “ 道”的体悟与践行,而 “ 德”是 “ 道”在个体身
上的体现;墨子强调 “ 君子察迩而迩修者也”(《 墨子·修身》),认为个体需从细节入手、
从小事做起,通过观察与反思实现自我提升,他指出修身要做到 “ 志强智达,言信行
果”。这种对个体内在完善的重视,不仅塑造了中国传统修身文化的基本品格,更为后世
廉洁人格的培育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 修身为本”的核心要义在于通过内在自律机制实现廉洁人格的由内而外塑造,体现
了道德认知向行为习惯转化的深层逻辑,以 “ 慎独”“ 克己”为关键载体,构建了从精神
自觉到行为自主的完整链条。“ 慎独自省是中国传统的修身之道,是一种不假外力的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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