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 - 《党政研究》202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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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突出强调村党组织在乡村建设与社区治理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在国家
政策高位驱动下,党建引领新乡村建设的伟大实践在全国迅速展开,成为完成脱贫攻坚、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路径,推动形成了下派驻村第一书记、党建
扶贫、村党支部书记 “一肩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等制度创新实践。村党组织在乡村建
设中的主体地位重新激活并嵌入社区,成为链接行政与自治的核心力量。村党组织被激活
不仅打破了 “乡政村治”下行政与自治二元分治的状态,更形塑了党领共治的治理新格
局。
党领共治的实质是将党组织带回乡村治理与农民社会生活场域,充分发挥党员主体能
动性。它通过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相关机制,最终凝聚民心,构建良好
党群关系。它强调在治理实践中既要明确党组织的政治使命和价值引领,又要在坚持党组
织政治引领下实现党群双向互动、和谐共生与多元共治。 与一般意义的党建引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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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领共治明确将党的政治属性与服务属性统合起来,使党员直接成为实践主体参与到基层
治理过程中,直接面向群众日常生活世界,其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在此过程中,村党
组织作为直接的行动主体和领导核心力量,与其他多元组织协同合作,推动形成了共建共
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并在服务群众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在与群众的双向
互动过程中较好推动了农民的再组织。党领共治强调党员要直接面向群众,直接为群众提
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它突出强调了党员的实践性和服务性品格,是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
具体化表达。因此,它已超越了一般意义的党建引领的认知范畴,较好回答了新时代 “如
何组织农民”和 “谁来组织农民”的根本问题。
“村党组织助推农民组织化如何可能”的核心在于处理政党与社会的关系。学界对这
一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从 “政党走出国家”到 “政党嵌入社会”的理路转向。 “国家 -社
会”分析框架一直是学界研究中国基层治理的主导范式。但这一根植于西方社会成长经验
的理论范式并不能解释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实践的复杂性。一方面,“国家 -社会”分析
范式将国家与社会简单切割为两个分立的结构性实体,强调二元对立 ,这简化了中国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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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社会治理实践中的机制与过程。另一方面,该范式将政党与国家混为一体,屏蔽了政党
的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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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解释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丰富实践,明确政党与国家的权力结构关系,有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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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 “政党走出国家” ,强调将政党带入国家与社会关系分析范式中 ,构建 “国家 -
政党 -社会” 的本土化分析范式。这一范式更贴近中国基层治理的真实形态,它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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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社会”理论范式中党政不分的桎梏,明确了政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与
政治领导作用。在此基础上,一些学者尝试重构中国社会治理体系,提出了 “政党中心主
义” “政党整合型社会治理” 等命题。另一些学者基于地方治理的创新实践,对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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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社会的关系进行了拓展,形成了政党嵌入社会 、政党引领社会 、政党统领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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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整合社会 、政党激活社会 、政党组织社会 、政党链接社会 等一系列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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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研究缺乏对基层党组织的主体维度和实践维度的关照,没有深
刻理解党领共治的核心要义。党组织的角色只是被作为一种 “结构”解读,作为实践行
动主体的党员成为治理实践中的 “模糊主体”,党组织的角色被抽象化。尽管部分研究明
确了党员在治理实践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但未能准确定位党员在党组织与乡村社会互动中
的位置,未揭示党员发挥示范效能的深层机理。新时代党领共治的实践经验表明,如果只
注重党组织的组织建设而忽视其主体行动和实践属性,会导致党组织 “在场”却陷入形
式化、边缘化与悬浮化困境。因此,只有回答党员作为实践主体如何发挥主体效能及其在
政党与社会互动中扮演的关键角色,才能使党组织的主体地位明晰化、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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