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 - 《党政研究》202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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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构成了各种反腐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保障,各类具有反腐败职能的组织进行有效协调配
             合是实现廉政的重要条件。中国共产党成立了反腐 “三驾马车”,即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
             委员会、监察机关、检察院以遏制腐败,其中纪委负责监督、调查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
             情况,监察机关负责监督、调查政府公务人员违法、违纪情况,检察院的经济检察部门负
             责办理上述人员构成经济犯罪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委在各级反腐败
             工作中扮演着协调的角色。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通过机构改革增强了中央纪律检查委
                                         〔 6〕
             员会的权力 ,进一步强化了纪委的权威性、独立性和专业性,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
                          〔 7〕
             此基础上,中央提出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建设构想,深入推进
             廉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见中国的反腐败具有显著的国家中心主义特征。
                  既有的反腐败研究讨论较多的是自上而下或宏观层面的反腐败举措;对自下而上的社
             会反腐,即探讨腐败的社会基础的关注相对缺乏。而社会中心主义认为,人的行为受社会
             环境的制约,公众对腐败的容忍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反腐败的成效 。社会公众的积极参
                                                                                   〔 8〕
             与和强有力的公众监督,其对公共权力的约束是纵向的外部约束机制,其诉诸的是全体人
             民对国家的监督和制约 ,比如市民在反腐败中的角色,社会组织如何参与,市民对反腐
                                      〔 9〕
             败力度、措施和效果的满意度以及社会对腐败的容忍度等等 。而这恰恰是当前国际清
                                                                             〔 10〕
             廉国家或地区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基于问卷调查,肖汉宇等发现香港市民对腐败的容
             忍度总体上很低 。而来自香港廉政公署的年报发现,香港市民的举报率常年维持在
                               〔 11〕
             80%左右。降低腐败容忍度是提高公众反腐败参与意愿和实际行动的关键。近年来,倪星
             教授围绕腐败容忍度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发现反腐败力度 ,反腐败绩效,腐败感知水
                                                                           〔 12〕
             平,反腐败信心,举报的便利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行贿经历和索贿经历 ,个体特
                                                                                               〔 13〕
             征 ,公众的社会信任度 ,公众的社会阶层地位 等对公众的腐败容忍度有着显著的
                                                                    〔 16〕
                〔 14〕
                                        〔 15〕
             影响 。这些研究不仅从社会中心主义的角度呈现了社会公众的腐败容忍度及其变化,
                  〔 17〕
             而且与国家中心主义的反腐败成效形成了积极的印证。同时,社会中心主义层面的反腐败
             路径也引起了实践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广州、深圳等地的纪检监察部门也开始通过廉情测
             评的方式来测量廉洁水平,改进实际工作。
                  当然,最好的方式是在反腐败工作中实现自上而下同自下而上的结合,社会中心主义
             与国家中心主义形成有机互动。
                  公婷等基于香港经验认为,反腐败的成功必须具备三个要素,即多维度的治理、全方
             位的参与和深层次的预防 。其中,多维度的治理包括自上而下的治理机制和自下而上
                                        〔 18〕
             的或是社会层面的治理机制。前者主要是指独立高效的反腐败机构,后者则是指由民众参
             与或主导的各种反腐败机制。全方位的参与强调不同的参与者在反腐败过程中的角色,赋
             予不同的群体特定的反腐败角色,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强化。只有当社会所有成员都能够
             有效地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参与到反腐败过程中去,反腐败才能够获得有效持久的结
             果。而深层次的预防则深入到社会成员的价值观以及角色认同层面,倡导塑造反腐败的规
             范与价值。
                  然而,我们发现,不管是国家中心主义途径还是社会中心主义途径,反腐败几乎都没
             看到市场主体的身影。在特权交易占重要比重的腐败行为中,市场主体显然是一个不能回
             避的问题。成功的反腐败需要多维度的参与。为此,我们试图建构一个国家、市场与社会
             的分析框架,在国家中心主义与社会中心主义的基础上,加强企业廉洁合规及其协同治理
             的研究,补齐腐败治理 “三缺一”的短板。

                 三、腐败治理:国家、市场与社会的分析框架
                  每个社会都包括以某种独特的方式互动的四个领域,即私人、市场、公共和国家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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