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党政研究》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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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是涵养其他振兴的重要基础,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向下扎根的重要保障。因而,如何有
             效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发挥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是当下乡村社会文化建
             设的重要议题。
                  然而,由于文化建设的特殊性,实践中的乡村文化建设依然是乡村振兴中的短板。究
             其原因,一是文化所具有的 “软性”,其发展受地理环境、政治和历史事件的影响 。作
                                                                                                     〔 3〕
             为非独立变量,文化镶嵌在实践语境和社会话语之中,排除在社会结构之外 ,是等待挖
                                                                                             〔 4〕
             掘、利用和加工的资源。二是文化所具有的 “共享性”,作为一群人、一个时期或一个群
             体的某种特别的生活方式,文化产生的机理在于 “个人认知图式与讲述网络关系的故事之
             间的互动” ,它内嵌于群体,依托于网络,因而文化的建设过程,不是简单的干预与调
                         〔 5〕
             控,而是对社会的涵养与再造。作为乡村文化建设的一个缩影,文明实践是新时代文化建
             设的典型样本,它既是自上而下制度性的文化体系重构,也是自下而上社会性的文化要素
             活化。进一步而言,现代国家建设中的文化进路,不仅需要关注 “作为文化行动者的国

             家”,还需要关注 “作为文化场域的社会”,并以此来构建新时代的文化建设。而如何协
             调文化建设与地方治理之间的关系,使文化特性相融于地方治理过程,则是新时代文明实
             践的核心议题。为此,本研究通过对长三角 M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个案观察,
             分析文明实践的运行过程、内在机理与实践效果,重点关注项目制背景下的文明实践过
             程。以项目制为载体的地方治理实践,在文明实践运行过程中是否依然有效?文化要素如
             何嵌入项目制之中,对项目制的拓展又体现在何处?而对于上述问题的回答,既可以拓展
             基层治理中项目制理论的外延,也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文明实践的路径优化。

                 二、乡村文化建设中的项目制实践及其反思

                  传统社会中的国家构建过程,不仅包括国家机构渗透社会、汲取和配置相应的资源,
             还包括为民众提供重要的神话和象征性符号,以获得对民众的控制。 符号作为文化的载
                                                                                     〔 6〕
             体,其生产往往通过核心象征推广,以及在象征之上的诠释 “刻写”来嵌入到大众日常
             生活之中。国家则通过 “文化置位” “文化合成” 等多种刻写策略,实现其自身合法
                                                    〔 7〕
                                                                    〔 8〕
             性的构建。这种具有意义系统论、工具箱论的文化视角,往往依循自上而下的文化实践路
             径,文化或是 “一套内部逻辑自洽的规则观念,以此赋予人们的日常生活以意义”,或是
             “强调其工具属性以及行动者对文化所具有的能动性和掌控力”。 因而,一个国家的政治,
                                                                                〔 9〕
             有时候反映的是它的文化设计。所不同的是,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国家刻写文化所依托的
             制度载体不同。项目制作为当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它既是政策执行的工具,
             也是刻写文化的依托。在乡村文化建设过程中,作为政策实施的项目制是否依然有效,需
             要在理论层面予以梳理和反思。
                  (一)项目制及其实践边界
                  实践中的项目制,发端于现行财税制度下国家的转移支付方式,但却早已溢出财政领
             域,成为其他许多领域中自上而下推动任务部署的一个重要形式。溯其本源,项目制主要
             是指一种事本主义的动员、组织和管理方式,根据事情的内在需要与发展逻辑,在资源有
             限的条件下,由专门的组织利用现代管理方法和工具来完成一种特定预期的一次性服
             务 。从项目制的实践效果来看,对于非预期后果较少的任务,往往易于发包、便于承
                〔 10〕
             包,因而也就能够取得较好效果。而对那些不易于发包、过程管理比目标管理更重要的任
             务,即便采用 “项目制” “目标管理责任制” “行政发包制”也仍然难以解决实践问
             题。 显然,项目制的运行存在有效边界,在具有长期性、共享性与持续性的基层文化建
                 〔 11〕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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