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3 - 《党政研究》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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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的决策过程,以协商治理的思维来推动自治力量与行政力量之间的协调与统一。
五、结语
推动乡村治理体系的完善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如何推动
“行政 -自治”双轨并行、有效耦合是当前我国国家建设与发展的重大战略命题之一。尽
管 “行政”与 “自治”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存有潜在的张力甚至彼此消解的困境,但是,
在乡村治理中任由一方独大或者否认其中任何一方的作用显然都是片面的,实现有效的乡
村治理必然需要 “行政”与 “自治”双双发力,以拓宽、深化我国民主国家建设的丰富
实践。
从广西宜州合寨村自发形成我国第一个村民自治委员会算起,我国的村民自治实践已
开展了四十余年, “行政”与 “自治”之间关系的处理始终伴随着村民自治的发育与成
长,有 “找回自治”的呼吁,也有 “自治已死”的叹息。民主协商为讨论行政与自治的
关系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其制度化实践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推进。民主协商
不仅能够扩大基层群众的参与形式,让基层治理更为广泛、深入地吸纳群众的意见表达与
利益诉求,还使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之间的对话形式更趋于多元,内容也更为丰富,实效
性也得到提升。
协商系统理论的提出标志着协商民主研究进入了第四代,它将传统协商 (小规模协
商)拓展到了更为广泛、更具整体性的领域,关注大规模的公共领域协商,强调系统各组
成部分之间的互补关系,重视系统内各组成部分之间的依赖与分工,是一种调和 “行政”
与 “自治”之间张力的包容性极强的理论进路。从系统的视角出发,“行政”与 “自治”
的结构性紧张和运作之困不再是非此即彼、互不相容、此消彼长的博弈与紧张关系,而是
一种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尊重、充分表达、分工协作的对话与调试。通过平等吸纳协商要
素、健全多维协商制度、强化系统一体化关系来构建一个互信包容、相互依赖、各有分工
的协商系统能够从理论层面有效回应乡村治理中 “行政”与 “自治”之间的内在张力。
其间,行政性力量与自治性力量可以经由协商系统的内在一致性寻找到并行不悖的空间与
可能,形成基层治理合力,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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