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党政研究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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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小型农业的迅速解体,大大释放了农业经营的资本化效能,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的向
             前发展,为未来社会的发展与变革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前提。

                 四、马克思的土地思想的当代价值

                  马克思的土地思想为我们进一步解决好 “三农”问题提供了丰富理论资源。新时代,
             我们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这是全面认识与深刻领会马克思的土地思想的题中应有之
             义。
                  首先,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目前,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以
             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四十多年的农村改革实践证明,采用这
             种经营制度,有利于坚持和巩固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有利于激发农户生
             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协调 “三权”之间的关
             系。因此,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
             制度” 。
                    〔 37〕
                  在此,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我们需要警惕一种当下比较流行又十分偏颇的观点。这
             种观点认为,“全面私有化”是当今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最佳选项。可以说,这种观点,
             无论从哪方面讲,都不符合逻辑。理由如下:其一,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
             国家以后,必须彻底扬弃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如前所述,这是马克思或者马克
             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其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在社会主
             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不可动摇的。其三,人类社会发展史反复证明,土地的
             全面私有化,非常容易激化社会矛盾,造成两极分化,导致社会动荡。历史上的中国因为
             土地问题而激化社会矛盾,从而导致社会动荡甚至武装暴动的事例并不少见。这是前车之
             鉴!基于此,刚刚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集体所有制。”
                                                                                      〔 38〕
                  如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呢?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
             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新修
                                                                                                    〔 39〕
             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对此进行进一步细化:“家庭承包的耕地
             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习近平总
                                                                                               〔 40〕
             书记还强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 41〕
                  其次,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我们要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
             基本经济制度这一主轴来深化改革。应该说,自从我国农村生产经营采用家庭联产承包责
             任制以来,在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前提下,获得农地使用权或者经营权和受益
             权的广大农民朋友得到了很多实惠。正是在此前提下,广大农民朋友表现出了很高的生产
             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但是,“三农”依然存在不少瓶颈问题,比如,土地抛荒、污
             染下乡、资源枯竭、滥施农药、残留超标等。资金、土地、劳力从农村的持续净流出猛烈
             对冲着农村经济改革所产生的首创效应。在此情形下,农村需要机制创新,农民朋友需要
             新的激励措施,农业需要注入新的活力。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
                  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绝不是一个仅仅由 “继续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
             制”所能涵括的。“家庭联产承包”,说到底,是一种小型经营,即小块土地经营模式。
             这种经营模式虽然已经取得非凡成就,即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中国人吃饭的问题,但是,
             所产生的新 “三农”问题绝不可熟视无睹,更不可轻描淡写。要看到,这种在当时只是
             作为一种权宜之计的经营模式,随着时代的变迁,越来越趋近其自身的临界点了。这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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