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6 - 《社会》202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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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共有:闽西客家宗族型村庄的房产观念与实践


                     七、 结论:房屋何以共有?

                    本文通过对闽西客家宗族型村落的长期考察, 探讨房产观念与实
                践在乡族传统、国家干预与当代复归中的动态演变,试图以人类学式的
                整体性视角回答“房屋何以共有”和“共有何以维系”的问题。 文章指
                出,宗族社会的房产共有并非抽象的股份权利,而是与特定共有物即祠
                屋系统绑定在一起。 由于房屋与房族的系统对应性,房产继承与分配也
                共享了宗族分支这种由总而分的基本逻辑。与此同时,“祠屋合一”的建
                筑内部也以中轴对称、厅井院落的空间配置与交叉分配、共有共用等空
                间技术统筹着房产的共有与分有。 尤其是中轴线上神圣的、共有的祠堂
                空间统摄了两侧世俗的、分有的居住空间,更使得房产占有与所有具备
                向心性和整体性。 这一整套的社会空间配置,使得宗族社会能够在房产
                不断析分为个体与小家庭的分有中, 始终稳定维系着依宗族世系展开
                的层累式团体共有。
                    新政权下的土改打破了宗族组织模式与家族共产体系。 本文通过
                多个比较案例细致呈现了土改以来不同房屋的房产再分配历程,并以
                此重新审视“占有”在产权变迁、共有维系中的角色。 文章指出,在改革
                开放以来房产秩序重新向传统家族共有逻辑复归的过程中,“占有”成
                为关键变量,只要原家族后代能够维持对部分房间的“实体占有”,便
                可通过恢复祭祖来重新激活祖先对中轴祠堂空间的“虚拟占有”,两者
                结合便可对土改住户的继续占有形成结构性挤压,同时对后者出售房
                产形成牵制,最终牵引房屋所有权向家族共有回归。 文章强调,占有在
                此并非抽象、孤立的事实,而是嵌入在具体的社会空间与居住实践之
                中。 唯有祠屋合一才能达成完整的所有感,进而巩固占有和所有权。 因
                此,与西方预设占有分割共有、导向私有的单一线性逻辑不同,中国宗
                族型村庄的案例表明,占有也可以是维持共有的技术,并可成为恢复
                共有的锚点。
                    本文将共有问题与华南宗族社会同居共财现象结合讨论, 尝试将
               “物”重新带回产权研究的视野。“祠屋”在此成为凝聚宗族社会的重要
                本体。 通过阐明祠屋/房屋如何将建筑实体、亲属制度与祖产观念融为
                整体并持久在房产权利上发挥作用,为理解非西方社会的产权实践(共
                有+分有)提供了具象化的分析模型。 本文对“占有事实”进行了复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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