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7 - 《社会》202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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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6·2
论述,亦强调其与祠屋结合的空间性(虚拟占有+实体占有)和实践性,
以此解释占有何以强化而非瓦解共有。 这些现象不仅表明共有可以是
稳定而非过渡,占有可以是纽带而非分割,也在论证中避免了西方所有
权理论中对“物”和“权利”的抽象观念化和产权经济学中对“人—物”
关系的简化,并弥补了“产权的社会视角”和祖业权研究中对空间物性
的忽视。 正是由于看到传统共有产权制度融合在房屋复合特性及其时
空结构中的韧性与弹性, 本文也对如何在当下乡村房产确权中兼容共
有传统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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