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社会》2026年第1期
P. 130

士绅群体与中国现代工业的创生:以清末萍乡煤矿的兴建为例

                均被官局收购(陈旭麓等,2016a:902)。 随后不久,铁厂在官局的基础上
                成立了萍乡等处煤矿总局 (简称萍矿总局), 聘用德国人赖伦(Leinung
                Gustav)为总矿师,引入西方机器和生产技术对萍乡煤矿进行开发。 就
                萍乡煤矿整体的发展史而言, 此次开发可以说是一次在广泰福经营基
                础上的再开发,资本、生产规模和技术方面都发生了飞跃,真正地在萍
                乡地方建立了大型工业企业。
                    开发主体从广泰福商号到萍矿总局的转换值得详细分析。 表面上
                看,广泰福似乎在与官局的激烈竞争中败北而出的,萍矿总局成立的过
                程更像是外来势力最终获胜并实现对地区煤炭经营的垄断。 然而,一些
                更为微观的史料证明了此种理解的偏颇。 盛宣怀等人其实一直在避免
                与广泰福商号的竞争,两方签订的合同中有“虽是两局,实为一家”的说
                法,并约定彼此不得私增煤价、再添毗连焦炉、加价煤船水脚, 亦不能
                争购煤炭(陈旭麓等,2016a:267-268)。 在后续办矿过程中,官局负责人
                卢洪昶与商号负责人文廷钧在买山等问题上发生冲突, 盛宣怀得知之
                后,立即派张赞宸(即后来的萍乡煤矿总办)赴萍调查并调停。张赞宸在
                调停纠纷之后甚至出资对广泰福进行了援助, 即从铁厂拨给官局的三
                万两经费中拿出一万两先行支垫给了广泰福, 以帮助其解决资金链的
                问题(陈旭麓等,2016a:649-650)。 换言之,铁厂一面继续着官商分办之
                策,另一面又在极度小心地维系着与广泰福的关系。 那么,铁厂方面为
                何在决定自办后仍然维系与广泰福的合作呢?
                    洋务官僚们的行动至少包含两层考虑: 第一, 当时萍乡煤矿并没
                有完全一体化,如果与广泰福完全变成商业竞争关系,可能会“彼此加
                价征购煤斤”而导致萍乡窿户、厂户加价销售,垄断居奇。 如果两方关
                系更加恶化,广泰福这个特殊的承包商甚至可能将煤炭直接销往他处
                而“坐视铁厂无焦”,有意恶化铁厂的燃料供给情况(陈旭麓等,2016a:
                229-230)。 此外,铁厂工作人员许寅清的信中透露了另一种更深层次
                的考虑。
                         窃查萍民愚悍,马克斯赴萍之役,已见一斑。 此番大举采
                     炼,非得绅耆之力,不能相与有成。 广泰福势虽支绌,究属萍
                     绅,似宜稍加体恤,无使相隅,不与合办,必与明定章程,有相
                     资而无相扰,庶免掣肘之虞,而有同舟之义。
                                                 (陈旭麓等,2016a:246-252)


                                                                          · 123·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